中新經緯 11 月 8 日電 7 日,河北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河北中經彙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截圖來源:河北證監局網站
河北證監局表示,經查,河北中經彙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以下違規事項:
一、未及時填報并定期更新管理人有關信息。
二、未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别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三、未妥善保存投資決策文件。
河北證監局指出,公司上述第一項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證監會令第 105 号,以下簡稱《私募辦法》 ) 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第二項行爲違反了《私募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第三項行爲違反了《私募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根據《私募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據天眼查 APP,河北中經彙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是一家以從事資本市場服務爲主的企業。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顯示,該機構類型爲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爲梁志科。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王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