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小區停車收費很正常,但停車收費标準是按照車輛排量來劃分的,就有些讓人看不懂了。
小區停車費按排量收?
排量越大收費越高
最近網上一些成都的居民曝光,自己所在的小區啓用了全新的停車收費标準。其中對于小區月租車按照排量的收費方式,排量越大,收費越高。按照網友所曬出其小區的新收費标準來看:
排量 1.8L 和新能源汽車收費 1200 元每月;
排量在 1.8L 到 2.5L 之間收費 1400 元每月;
排量在 2.5L 以上的收費 1600 元每月。
并且不固定車位,先到先得。
顯然業主對物業這項新規定十分不滿,據說發布當晚上,業主們把停車場出口和入口都堵了,街道辦召集開發商、物業和業主們協商,暫時的商議結果是包月費用下調 200 元。但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
通過記者采訪了解到,該小區屬于公寓性質,其整體還包括了商業區域、辦公寫字樓區域,理論上地下停車區域是共享打通的,而開發商和物業的工作人員也表示,這裏屬于商業項目,不能拿小區定價來比。
按排量收停車費的不在少數
但此次核心的問題在于小區按照汽車排量收費是否合理?其實,成都按排量收費的小區不隻有這一個。
根據之前的報道,成都天府新區的某小區就采用類似的停車費标準:1.8 升以下排量的車輛月租 600 元 / 月,1.8-2.5 升排量的車輛月租 700 元 / 月,2.5 升以上排量車輛月租 800 元 / 月。成都雙流區某小區,也按照汽車排量收取停車費。同樣把收費标準分爲:排量 1.8 升、1.8 升 -2.5 升(含 2.5 升)、排量 2.5 升以上 3 檔。
目前很難找到有明文規定汽車停車費可以按照汽車排量收取的标準。而網上有一種說法:前幾年國家鼓勵購買小排量車型,給小排量适當減免購置稅,而一些地區也出台相應的鼓勵小排量車型出行的政策,停車費優惠就是其中之一,所以少數地區就一直延用。
然而從 2015 年開始,小區停車收費不再由政府定價變成了市場調節。類似小區停車漲價的新聞就沒有斷過,但按照正常流程,小區價格調整應由當事雙方也就是物業和業主就停車服務收費相關事宜協商後簽訂服務合同才能執行,單方面更改收費标準的确有些欠妥。
寫在最後
如今大城市停車是個難題,小區停車更是一個無解的題目。其難度已經超出業主與物業的能力範疇,很多時候還是需要政府出面協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