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2 月 2 日公示 6 份對評級機構的行政處罰決定,合計罰款 3446.645 萬元。其中,标普信用評級(中國)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等,被處以警告和罰款 212 萬元;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因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等,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768.5 萬元;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辦理備案等,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726.75 萬元;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等,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600.995 萬元;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等,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741 萬元;遠東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辦理備案,被罰款 397.4 萬元。上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爲 2023 年 11 月 7 日。(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