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12 月 13 日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廣東 7 家農商銀行同時收到反洗錢等相關罰單,罰款金額合計 842.48 萬元,其中佛山農商銀行、陸豐農商銀行、廉江農商銀行、化州農商銀行罰款金額均超過 100 萬元。16 名相關負責人同時被處罰,罰款金額從 1.1 萬元至 6.7 萬元不等。
其中,佛山農商銀行因違反貨币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 188.63 萬元。時任該行銀行部副總經理(臨時負責人)梁某學、網絡金融部總經理黃某民、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劉某國、消費金融部總經理羅某平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分别被罰款 4.8 萬元、1.7 萬元、1.9 萬元、3 萬元,時任該行資産風險控制部總經理徐某津違反征信管理法律法規,被罰款 1.6 萬元;
△陸豐農商銀行。
陸豐農商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業務、支付結算業務、貨币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 153.41 萬元。時任法律合規部總經理陳某磊、運營管理部總經理黃某氽、肖某梅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分别被罰款 3.1 萬元、3.9 萬元、3.9 萬元;
廉江農商銀行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貨币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 139.76 萬元。時任該行合規與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李照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被罰款 4.2 萬元;
化州農商銀行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貨币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 120.27 萬元。時任該行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林某文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被罰款 6.7 萬元;
潮陽農商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業務、支付結算業務、貨币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 99.2 萬元。時任該行合規與風險管理部副經理(主持全面)、全面風險管理與合規部高級經理陳某雄、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鄭某晖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分别被罰款 1.7 萬元、1.1 萬元;
△珠海農商銀行。
珠海農商銀行因違反貨币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 98.16 萬元。時任該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曾某茹、合規部與法律部總經理陳某華、運營管理部總經理文某鋒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分别被罰款 1.4 萬元、3.1 萬元、4.5 萬元;
惠東農商銀行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貨币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 43.05 萬元。時任該行司合規與風險管理部總經理何某元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被罰款 1.9 萬元。
處罰公示表顯示,上述罰單公示期限爲 3 年,均至 2027 年 12 月 12 日公示期屆滿。
△佛山農商銀行。
湘财 Plus 注意到,陸豐農商銀行、廉江農商銀行、化州農商銀行、惠東農商銀行均爲 2024 年首次收到監管罰單。此前 10 月,佛山農商銀行因現金管理嚴重違法審慎經營規則,被金融監管總局佛山監管分局罰款 20 萬元,時任該行張槎村頭支行綜合櫃員譚健被禁止 10 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上述罰單也是佛山農商銀行成立以來收到的最大罰單。公開資料顯示,佛山農商銀行前身成立于 1954 年,是一家具有 70 年發展曆史的金融企業,2012 年 12 月改制爲地方性商業銀行,2019 年 8 月吸收合并高明農商銀行、三水農信聯社,服務覆蓋佛山市禅城區、高明區、三水區。截至 2024 年三季度末,該行資産總額 1897.5 億元。
統籌 / 新湘财 撰文 / 湘财 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