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胡永新)10 月 18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菏澤監管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國太平洋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菏澤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 " 太保财險菏澤中支 ")因編制虛假資料,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承保以死亡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被罰款 36 萬元。
時任太保财險菏澤市高新區支公司經理劉麗、時任太保财險東明支公司經理程國濤對太保财險菏澤中支編制虛假資料負有責任,分别被警告并分别處罰款 4 萬元和 1 萬元。時任太保财險巨野支公司經理雷思雨對太保财險菏澤中支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承保以死亡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負有責任,被警告并處罰款 1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