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看前提條件,如果說少發幾百塊錢給員工,是因爲他有些時候經常遲到,或者是在工作的時候不認真負責,沒有按時完成公司的要求,或者是犯了什麽小錯誤。作爲老闆,少發幾百塊錢工資給員工,在這個時候員工鬧情緒離職的話,那麽作爲老闆,遇到這種員工,肯定是沒有留的必要,畢竟前提條件是員工沒有按照規矩來行事。像這種計較的員工,作爲老闆應該是不想要。
第二種情況就是員工每天認真努力,按時完成工作,也沒有遲到,沒有早退。但是作爲老闆,卻給員工少發了幾百元的工資,那麽在這個時候,就是老闆的不對了。畢竟作爲老闆,沒有信守承諾 ,沒有按照規矩行事,沒有給員工樹立榜樣,而且憑什麽私吞員工這幾百元。假如說員工一個月 2000 或者 3000 你吞了他 900,可想而知,員工這一個月的努力,有多少都是白費呀。所以這絕對不叫計較,而本身就是老闆的錯誤。當然凡是和老闆計較幾百元的員工,說明工資一定不高。畢竟月薪上萬的是肯定不會計較這幾百元的,因爲他會十分珍惜這份工作。而社會底層的就不一樣了,每個月工資本來就少,還要被老闆吞幾百元,那麽肯定是會心裏不爽的。
少發幾百塊錢工資就鬧情緒要離職,這種員工有留的必要!同理 : 跟其他公司合作,對方少給了錢,作爲公司老闆,你會不會去把尾款追回來呢?回答是肯定的,錢要拿回來,以後還是會合作的!
作爲一個公司,連最基本的誠實守信,遵照合同執行都做不到,你還指望員工去沖鋒陷陣麽?隻要公司不是遇到危機,是多高的工資就該給員工多少錢,這個錢不僅僅是員工養家糊口的根本,也是公司對員工工作的直接肯定!如果是因爲員工犯了錯而少給幾百塊錢工資,員工心裏也會知道怎麽回事也不會去鬧,但員工沒做錯事也沒有其他的原因而少發工資,公司自身就應該好好反省一下,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能少發員工工資的企業,自身定位也高不到哪裏去!要麽就是企業日落西山了。如果公司沒有其他的情況,因爲這種事情少一個業務素質不錯的員工,也是公司的損失!所以能把問題弄清楚,把問題處理好,挽留住一個好員工又何樂而不爲呢?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公司少發了自己工資應該通過正規程序反映,也許是财務方面的一時疏忽弄錯了數據導緻的,而不是公司刻意少發。如果公司不是可以而爲之,員工因爲這幾百塊工資而貿然離職,豈不是員工自己的損失?畢竟這個年頭能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也不容易!隻要是工作,不可能事事順自己的心,事事都如自己的意,隻要不是原則問題,忍忍又何妨?年輕人還好,對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員工來說,沖動和一時之氣不應該在這種員工身上出現。
總而言之,能把這種矛盾處理好達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結果,是公司和員工喜聞樂見的事情!
少發工資需要合理的原因,不管是職工原因還是企業原因,都是可以溝通的,而不是發了工資在通過職工自己知道,這是兩個概念,一個是事先告知,一個是事後通知,會有兩種不同的解決方案,而且我覺得一個聰明的企業不會平白無故的少發,而且勞動所得都是合法收入,誰也不是做慈善,必須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