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崔文靜
編 輯丨朱益民
圖 源丨新華社
全面注冊制下,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證監會針對信披違規的處罰也更爲及時有力。
11 月 17 日,超卓航科(688247.SH )因爲 5995 萬元存款不翼而飛未如實信披、涉嫌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等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被上交所、湖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在監管的嚴懲之下,超卓航科實控人承諾将積極籌集資金,先行墊付 " 失蹤 " 存款。
受訪人士告訴 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過去,上市公司因爲信披違規而被立案調查的情況并不多見。
此次超卓航科被立案調查,一定程度上說明監管對上市公司違規信披的懲治力度升級,有助于倒逼上市公司規範自身行爲,增強信披合規性。
5995 萬元銀行存款不翼而飛
11 月 17 日,2022 年 7 月登陸科創闆的上市公司超卓航科,一日收下三份罰單——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上交所的監管警示以及湖北證監局的警示函。
三份罰單所爲同一事件:5995 萬元銀行存款不翼而飛。
綜合監管罰單與超卓航科公告,今年年初,超卓航科拟将首發上市募集的 6000 萬元閑置資金用于銀行存款,3 月 30 日,其通過全資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上海超卓 "),将 6000 萬元存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簡稱 " 招行南京城北支行 "),以期實現存款收益。
看似的 6000 萬元存款,實際上,其中的 5995 萬元被當作了相關票據的保證金,當日即被劃入保證金存款賬戶。
8 月 16 日,超卓航科在《2023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将實際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 6000 萬元募集資金,披露爲購買了浙商銀行 5995 萬元的結構性存款,未真實反映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10 月 7 日,5995 萬元票據保證金被劃出上海超卓賬戶,用于銀行承兌彙票支付。對此,超卓航科同樣未及時信披,直至近 1 個月後的 11 月 4 日,方發布《關于部分銀行存款被劃轉的風險提示性公告》,首次披露 5995 萬元 " 失蹤 " 事實。
消失的 5995 萬元,是超卓航科 2022 年上市時募集的資金,被子公司上海超卓劃走并用于銀行承兌彙票支付,顯然并非當初募資用途,無疑也将給超卓航科帶來重大損失,繼而影響投資者的實際收益。因此,監管罰單如約而至。
信披違規、涉嫌改變募資用途被立案調查
像超卓航科一樣,銀行存款不翼而飛的事件雖不多見但也并非個例,在過去,此類事件往往招緻警示函,卻鮮少被立案調查。
11 月 17 日,超卓航科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原因爲超卓航科涉嫌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爲。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所謂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起因即是 5995 萬元存款不翼而飛卻未如實信披。上交所與湖北證監局同日開出的警示函中,在指出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違規的同時,進一步明确點出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及時。
多份罰單的同時到來,使得超卓航科不得不采取補救措施。
根據超卓航科 11 月 17 日晚間公告,其實控人承諾将積極籌集資金先行墊付上海超卓被劃走的 5995 萬元存款,并協同超卓航科、上海超卓共同追索前述款項。
" 合規使用募集資金、及時如實信披,是對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全面注冊制下,信披重要性進一步凸顯。但客觀現實是,不少上市公司由實控人一手創辦,爲兄弟企業、夫妻公司,實控人及部分高管短時間内難以做好從‘私人企業’到‘公衆公司’的觀念轉變,信披意識較爲薄弱。此種情況下,即需要監管制定明确規範,并及時嚴懲違規行爲,以倒逼相關企業及實控人加強自我約束。" 受訪人士告訴記者。
上述人士同時指出,懲處的目的在于形成威懾,一方面,倒逼該公司不敢再犯;另一方面,殺雞儆猴,使得其他上市公司不敢做出類似違規行爲。與此同時,較爲理想的結果是,敦促上市公司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将當下違規事件帶來的投資者損失降到最低。
" 超卓航科實控人承諾的籌措資金先行墊付 5995 萬元失蹤存款,即是較爲理想的補救措施。但承諾不代表落實,還需關注資金後續到位情況。" 該受訪人士表示。
本期編輯 劉雪瑩 實習生陶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