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11 月 10 日消息,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青海省海東市監委對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二級巡視員王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凱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弄虛作假爲其子謀取公務員身份;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由管理服務對象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擅自處理國有資産使用權;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在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徇私舞弊,造成國家稅款重大損失。
王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青海省海東市監委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簡曆顯示,王凱,男,漢族,1963 年 11 月出生,河南駐馬店人,在職本科學曆。1981 年 12 月參加工作,1989 年 11 月加入中國共産黨。王凱長年在青海稅務系統工作,曾任西甯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1981 年 12 月至 1984 年 9 月,在青海省玉樹州稅務局工作;
1984 年 9 月至 1985 年 8 月,在青海省玉樹州治多縣稅務局工作;
1985 年 8 月至 1987 年 7 月,在中國農民大學學習;
1987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在青海省玉樹州治多縣稅務局工作;
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3 月,任青海省玉樹州曲麻萊縣稅務局副局長;
1990 年 3 月至 1991 年 10 月,任青海省玉樹州治多縣稅務局副局長;
1991 年 10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青海省玉樹州曲麻萊縣稅務局局長;
1994 年 9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青海省玉樹州曲麻萊縣國家稅務局局長;
1995 年 6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青海省玉樹州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8 年 12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青海省玉樹州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青海省西甯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青海省西甯東川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青海省西甯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青海省國家稅務局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國際稅收管理處處長;
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國際稅收管理處處長、一級調研員;
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國際稅收管理處處長、二級巡視員;
2022 年 1 月,任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二級巡視員;
2023 年 11 月 10 日 , 被宣布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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