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号消息,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田惠宇涉嫌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一案,由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并案審查起訴。近日,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惠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田惠宇利用擔任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副總裁,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招商銀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身爲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緻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損失;身爲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别嚴重;身爲證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證券,洩露該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證券交易,情節特别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和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田惠宇于 2013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從上一任行長馬蔚華手中接棒,擔任招商銀行行長、執行董事。2022 年 10 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消息稱,田惠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田惠宇曾在中國信達、上海銀行及建設銀行有過任職經曆。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行長;2011 年 3 月起,任中國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主要負責人;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 7 日,任中國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行長。
潇湘晨報記者李鑫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