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網 3 月 1 日消息,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北京市金融投資理财類廣告合規指引》,其中表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内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金融投資理财類廣告。
指引規定,廣告内容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内容。金融投資理财類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内容。明示相關風險及責任承擔,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有顯著及通俗易懂的提示或警示,并顯著标示諸如 "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 等字樣。
各類網絡媒介要認真審查廣告鏈接網站、公衆号、APP 小程序的主體資格及鏈接頁廣告内容,不得爲不具有合法資質的網站、公衆号、APP 小程序提供鏈接服務,不得爲虛假違法金融投資理财類廣告以及含有虛假信息的網站 ( 網頁 ) 提供鏈接服務 ; 網絡廣告經營者不得爲非法網站投放廣告、提供廣告代理服務。
指引還規定了 30 種禁止行爲。其中強調,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内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金融投資理财類廣告。不得發布 " 大學生可貸款 "" 憑身份證即可貸款 "" 信用黑戶也可貸款 " 等虛假承諾内容 ; 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爲産品或服務做增信背書 ; 不得發布向未成年人發放貸款的内容,助學貸款應當遵守教育與金融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