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出現了 " 安徽省南京市 " 的字樣,引發網友熱議。
12 月 5 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發布最新通報稱,近日有媒體指出法院執行裁定書錯誤表述 " 安徽省南京市 " 一事,法院已予糾正,同時責令相關責任人做出深刻檢讨,并對其嚴肅追責。法院将以此爲鑒,強化管理,切實提升裁判文書質量。
據此前報道,網傳的兩份《執行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某公司分别與江蘇省南京市的兩家公司之間,存在着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法院判決後,最後進入執行階段。
▲ 網傳的《執行裁定書》
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原本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的 " 申請執行人住所地 ",均出現了明顯錯誤,分别寫成了 " 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 " 和 " 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區 "。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 " 烏龍 " 并非第一次出現。媒體檢索發現,國内多地法院的裁定書、判決書中都曾多次出現過 " 安徽省南京市 " 的表述。
而且不僅是外省的法院,甚至就連南京本地的法院也下過這類 " 判決 "。
2019 年 7 月 25 日,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蘇 0111 執 874 号的《申請執行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執行裁定書》中提到 " 申請執行人……住安徽省南京市。"
2020 年 1 月 16 日,江蘇省南京市栖霞區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蘇 0113 執 304 号的《申請執行人……車輛租賃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中也提到 " 申請執行人……住安徽省南京市江甯區。"
2020 年 10 月 26 日,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蘇 0116 執 1238 号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中提到 " 申請執行人……住所地安徽省南京市六合經濟開發區…… "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一張落款爲江蘇省南京市建邺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寫道:"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安徽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再次引起網友熱議。對此,南京市建邺區人民法院接線工作人員表示,該判決書系一工作人員的失誤所緻,目前已出具補正裁定。
偶爾忙中出錯可以理解但低級錯誤多次上演,讓有不少網友難免吐槽 " 行政區劃上的常識問題都能弄錯,文稿都不審核的嗎?"" 民間調侃也就罷了,但法律的東西還是要嚴謹些。"
據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南京,簡稱甯,江蘇省省會,位于江蘇省西南部、長江下遊,常住人口 949.11 萬人。南京是中國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是長江三角洲唯一的特大城市和長三角輻射帶動中西部地區發展的重要門戶城市、首批國家曆史文化名城和全國重點風景旅遊城市。
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 |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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