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勵财險公司兼并重組,支持有條件的機構‘遷冊化險’,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出清風險。" 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财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中,首次出現了 " 遷冊化險 " 這一提法。業内人士認爲,這體現出監管部門出清财險行業風險的決心,也拓寬了财險公司出清風險的路徑,有利于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多位業内人士表示," 遷冊化險 " 就是通過把問題險企的注冊地遷往異地,爲風險處置提供更多的選擇和空間。(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