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友們還記得
張小泉 " 斷刀 " 事件嗎?
去年 7 月,廣州一女子
用張小泉菜刀拍蒜後
蒜沒事,刀斷了 ...
今年 3 月
張小泉 " 斬骨刀 " 斬不了骨
再次沖上微博熱搜
引發網友熱議
近日,張小泉爲降低
" 斷刀 " 事件輿情影響
建立内部群刷好評
被罰 25 萬元
據信用中國網站,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受 2022 年 7 月張小泉菜刀拍蒜斷裂輿情影響和負面評價,組織内部人員建立微信群,以拍 A 發 B 或者拍 A 發 A,成交價 0 元或者 1 元,拍圖好評的方式,提高商品的好評率,将差評拉下去。
2022 年 11 月 28 日,當事人創建 " 内部福利群 ",内有員工 88 人,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限量發布商品鏈接 21 批次,要求員工拍得後,上傳符合要求的美圖、評價後,申請客服給予退款,實付 0 元或者 1 元。
經統計,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當事人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共刷單 21 批次,合計訂單 345 個,訂單金額 78157.8 元,退款 77726.2 元,實收 413.6 元。當事人上述行爲屬于虛假交易後作出虛假評價。
2023 年 5 月 26 日,當事人解散了 " 内部福利群 "。
市場監管部門認爲, 當事人通過刷單虛假交易,提升店鋪競争優勢,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構成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行爲。
杭州市臨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爲,并處罰款 250000 元。
此外,該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在 2021 年 10 月,當事人還因網絡平台銷售烏檀木擀面闆時表述爲烏檀木整木産品,實爲拼接産品,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争行爲,被杭州市臨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 5 萬元。
張小泉曾被中消協點名
對于此前有消費者
用張小泉菜刀拍蒜後
菜刀斷開
張小泉菜刀售後客服答複
" 菜刀不能拍蒜 "
之後張小泉的董事長卻說
中國人的切菜方式不對
米其林都不這麽拍蒜
引起輿論批評
2023 年 1 月 30 日,中消協聯合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共同公布 "2022 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 "。中消協點名,張小泉作爲以傳統刀具聞名的老字号,其客服的回應,讓消費者的樸素情感無法理解。
該事件暴露出在消費升級的背景之下,一些商家強推性價比畸低的産品,再通過所謂 " 消費者教育 " 完成收割閉環,讓消費者花了冤枉錢,又有苦說不出。
據天眼查顯示,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爲張小泉股份公司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