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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各省份藥品集中采購平台相互獨立、孤網運行,數據沒有互聯互通。少數企業利用省際間的信息差制定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甚至個别藥品價格相差好幾倍。而限于信息技術手段,價格主管部門過去主要靠 " 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具體問題、具體處理 ",效果不甚理想。
但随着國家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的建設與完善,打通省際間信息壁壘的軟硬件條件逐步成熟。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于促進同通用名同廠牌藥品省級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确到 2024 年 3 月底前,基本消除 " 四同藥品 "(即通用名、廠家、劑型、規格均相同的藥品)省際間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
這意味着,醫藥行業過去以營銷爲中心的發展模式開始被邊緣化,長期橫行的以藥品回扣等 " 營銷力 " 爲中心的惡性競争将被取代,以創新價值、質量療效等 " 産品力 " 爲中心的良性競争将得以延續。
消除 " 四同藥品 " 省際間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
《通知》表示,目前各地按部署完成統一數據信息、實行數據分區、落實分區管理等基礎任務,但分析發現少數企業少數藥品存在利用省際間信息差實行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問題。
" 比如某企業的常用藥葉酸片,在全國大部分省份的挂網價格都是每瓶 12 元,但是在個别省份的挂網價格達到了 30 餘元,多出 20 餘元的價差無法說明其合理性、必要性。類似的異常價格對于當地老百姓和醫保基金來說都不公平。" 國家醫保局價格招采司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基于省份之間運輸距離、市場規模、交易條件、回款效率等客觀差異,省際間 " 四同藥品 " 價格略有差異是正常的,但少數企業利用地區間信息差形成了 " 部分地區價格畸高 " 的現象。
國家醫保局明确,将通過彙總全國各省份集中采購平台挂網銷售藥品的價格數據,重點對 " 四同藥品 ",即通用名、劑型、規格、廠家均相同的藥品,統計了分布集中、有活躍交易的價格水平,作爲監測結果推送給各省份醫保局以及當地的藥品集中采購機構。
《通知》要求各地将本地的挂網價格與監測結果作比較,排查發現顯著偏離監測結果的異常值,督促引導企業糾正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促使價格回歸到更加公允的區間。
據钛媒體 APP 梳理,在此次發布的《通知》中,對五類藥品的挂網價格進行了專項整理,包括:常規挂網藥品價格回歸至挂網監測價或以下;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在供應省份執行協議價格,在非供應省份合理協同并執行協議;省級、省際聯盟集采以及接續中選藥品在供應省份執行協議價,在非供應省份合理協同;醫保談判或競價藥品執行全國統一的醫保支付标準;不活躍區藥品激活交易時自動關聯。
同時,國家醫保局出具了四大暫停受理措施,包括:暫停受理低價藥品撤網申請;暫停受理高于醫療機構實際采購價藥品挂網申請;暫停受理不符合條件的過評藥品挂網申請;評估個别省份挂網藥品價格公允性。
此外,國家醫保局在文件中明确,對于通過一緻性評價的産品,存在以下四種情況的将暫停受理報價:已完成制造工藝變更注冊,挂網報價高于同通用名其他過評藥品挂網監測價的中位數,或高于原研藥、參比制劑挂網監測價;未完成制造工藝變更注冊,挂網報價高于同通用名其他過評藥品挂網監測價中位數,或高于原研藥、參比制劑挂網監測價的 60%;原研藥或參比制劑未在國内上市銷售,後續挂網藥品超過首個過評企業挂網監測價;不符合本地區有關過評藥品挂網規則要求的其他情形。
在具體操作上,上述國家醫保局負責人表示:" 各地醫保局和集中采購機構對排查發現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要及時聯系約談相關企業,請企業主動糾偏,在價格方面公平對待各個地區。"
系局部糾偏,非普遍大幅降價
近年來國家醫保局開展了大量與藥品價格相關的工作,比如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醫保目錄談判、挂網藥品價格治理等,根本出發點皆在于:支持和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争,維持正常的價格秩序。
" 本次藥品挂網價格治理,也同樣把增進市場公平競争、維護良好價格秩序作爲最根本的出發點,強調糾偏和止損,推動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不是片面追求降價。" 上述國家醫保局負責人表示。
同時,國家醫保局強調,監測價不是對标全國最低價格,而是從現有的交易價格出發,使用統計方法,用中位數、衆數等把具有公允性的交易價格找出來。監測價本身是企業自主制定、能夠保障供應的價格水平,在企業可承受範圍内。
換言之,于企業而言,是均衡區域間價格,是局部糾偏,不會出現普遍大幅降價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與完善,爲此次文件的落地奠定了基礎。
去年 9 月份以來,國家醫保局組織各地開展挂網藥品價格數據質量提升行動,彙總全部已挂網在售的藥品,保留有活躍交易的價格數據,把長期沒有活躍交易的價格數據轉入後台管理。在确保數據真實完整可靠、信息互聯互通的基礎上,國家醫保局統計分析了藥品挂網價格的分布情況,把各個藥品分布集中、具有代表性的價格作爲監測結果,統一推送給各地,幫助各地對潛在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進行系統排查。
" 醫保局爲了此次文件的落地,采取了多項措施。首先,加強了對藥品價格的監管和檢查,确保省際間藥品價格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其次,加強了與各省份醫保部門的協調和溝通,統一藥品采購标準和報銷政策,以減少地區間藥品價格的差異。" 一位市場人士對钛媒體 APP 說道。
(本文首發于钛媒體APP,作者 | 張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