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職一家新公司,初來乍到,誰也不熟悉。另一位新入職的同事,主動跟我打招呼,幫我尋找工位,辦理入職手續,讓我感受到了新單位的溫馨,覺得這位同事挺熱情的。
一來二去,我跟這位同事交往得比較熱絡。前幾天,這位同事對我說:外地來了一位女同學到本市開會,我請她吃飯,異性相聚也怕我老婆猜忌,邀請你作陪,熱鬧一點。你有車,順便幫我接送一下。
我其實已經約了重要事務,爲了幫助這位同事,跟對方好說歹說,終于推遲再約的時間。我開車接上同事,再去他的女同學入住飯店接她,然後一起來到一家比較高檔的飯店吃飯。
同事顯得落落大方,點了幾道硬菜,還開了一瓶紅酒。因爲我開車不能喝酒,他們兩位同學邊喝邊聊,聊得很嗨,我幾乎插不上嘴,就像是來打醬油的電燈泡,隻是幹坐着陪着嘿嘿笑,後來,我借口出去,讓他們盡情發揮。
他們吃飽喝足後,我開車先送女同學回到入駐酒店。準備送同事回家,奇葩的事情突然發生了。
同事拿出賬單對我說:今天的晚飯一共花了 670 元,咱倆 AA 制吧,沒人 335 元,你給我轉 330 元就行。
我當時就愣住了,完全懵圈了,從未遇到這等奇葩的事情!你請客,讓我作陪,我還推掉了自己的重要事務,又開車又服務,居然讓我 AA 制?這是什麽騷操作?
我想了一想,同事之間交往就不要太斤斤計較了,總要有人多付出一些,于是,我忍住火氣,掏出手機,立即給他轉了 350 元。他拿出手機秒收,也沒謝謝我多轉了 20 塊錢。
他收了錢說,你順路把我送回家吧。我開玩笑說:今天的車費,咱們也 AA 制吧!他沒聽明白我略帶氣惱和嘲諷的意思,還在一本正經地解釋道:吃飯幾百塊,是應該 AA 制的。我們就算打出租車,車費無非也就幾十塊錢,這就不值當 AA 制了吧,你也太小氣了!
我微笑着冷冷地說:我可以請你吃 300 塊的飯,但 30 塊的車費必須給,這是我提供的勞務成本,這是原則問題。
他的臉色很難看,默算了打車回去也隻要 20 元,立即下車了,還狠狠地撞上了車門,揚長而去。看着他生氣離開的背影,我的心裏五味雜陳,默默地愣住了。
PS:講給朋友聽,朋友笑話我的格局太小、肚量不夠,對待這種人何必斤斤計較呢?一頓飯認清一個人,也算花錢買教訓,值了!又何必跟他翻臉呢!你送他回家,以後敬而遠之、躲着他就行了,沒有必要再得罪他。
另外一位朋友反駁他說,這不是小氣不小氣的問題,而是做人做事的原則問題。世界上 99% 的人都是普通人,做不到胸懷如海的聖人境界,按照自己的價值做人做事就很不錯了,該翻臉就翻臉,你這次不甩臉子表達出來,他以爲你好欺負,下次還折騰你。既然早晚翻臉,還不如立即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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