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紀委監委 9 月 25 日通報 5 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中有海南廣播電視總台原黨組成員、海南廣播電影電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谷曉晶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據通報,2013 年至 2022 年,谷曉晶于中秋、春節期間收受 7 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 15.37 萬餘元。谷曉晶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 年 5 月,谷曉晶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去年 12 月 2 日消息,谷曉晶被查;今年 5 月 24 日消息,谷曉晶被 " 雙開 "。
經查,谷曉晶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工錄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在廣告業務承攬、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谷曉晶身爲長期在海南廣播電視總台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私欲膨脹," 靠廣告吃廣告 ",将手中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肆無忌憚收錢斂财。谷曉晶的行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谷曉晶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 7 月,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谷曉晶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谷曉晶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 年至 2020 年,被告人谷曉晶利用擔任海南廣播電視總台公共頻道總監、電視營銷中心主任,海南廣電合利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南廣播電視總台黨委委員、海南廣播電影電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曆顯示,谷曉晶,女,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
她曾任:海南廣播電視總台影視娛樂頻道總監、生活綜藝頻道總監、公共頻道總監、綜合頻道總監、電視營銷中心主任;海南廣播電視總台黨委委員、海南廣播電影電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南廣播電視總台黨組成員、海南廣播電影電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
來源:海南省紀委監委、政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