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該被更嚴格的限制和監管嗎?
直播帶貨越來越火,争議也越來越多,褒貶不一。
有網友評論," 直播帶貨尤其是大主播帶貨,幾乎是我能想象出來的最惡劣的一種商業模式:第一,沒有創造任何新價值;第二,也沒有增加新的需求;第三,對社會總福利沒有産生任何新的增量。"
這位網友認爲,大主播帶貨就是把以前分散的銷售渠道,把本來由幾十萬個崗位獲取的收入由他一個人和他幾百人的團隊給賺走了。而他創造的崗位,隻是他團隊少數一些選品,流通售後部門的人而已。
" 東西還是那些東西,唯一變化的是财富從無數從業者轉移到了大主播那裏,順便消滅了幾十萬個就業。" 這位網友表示," 有人說去直播間買東西更便宜了,但那又完全是他憑借渠道的力量向上壓榨供應商而來的,是犧牲企業的利潤率而來的。"
也有制造業的小老闆表示,沒有下限的低價競争,會打垮制造業,使大量企業倒閉。" 沒有幾個小老闆能撐下去,看看企業倒閉多少家?看看國内就業率?"
甚至有人拿李佳琦 2022 年的銷售額與華潤萬家 2022 年的業績做對比:
李佳琦 2022 年銷售額約爲 650 億,但他的團隊隻有幾百人而已。而華潤萬家 2022 年的銷售額約爲 692 億元,其業務版圖覆蓋全國 112 個城市經營約 3300 家門店,全國員工 95000 多名。
可以說,華潤萬家的業績是全國 3000 多家門店和 9 萬餘名員工共同創造的。
兩者相比較,至少在穩定和就業上,華潤萬家的作用可能更大;但從單人創造的銷售額而言,無疑李佳琦團隊更爲優秀。
或許這種比較并不十分恰當,但也從側面反應出一些的問題。直播帶貨也解決了一部分個體的就業問題,也讓更多中小企業有了新的渠道和更多露出的機會。但随着 " 大主播 " 的崛起,流量的兩極分化,其弊端越來越多地暴露出來。或許直播帶貨需要被更嚴格的監管,以揚長避短。
當然,也有網友認爲,直播帶貨不等于電商,本身也并沒有什麽錯,錯在現在網紅的素質一言難盡," 當直播帶貨成爲網紅的樂園,商家被擠壓的艱難無比時,那直播帶貨就失去了他本來的作用,反而是有着相當大的負面意義了。"
IPG 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靈獸》表示,對于直播帶貨問題,要更具不同國家的具體情況進行評估。直播帶貨作爲一種新的銷售模式,存在一些問題,例如虛假宣傳、産品質量參差不齊等,這些問題可能會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 對于直播帶貨應該進行規範和管理,加強監管和懲罰力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這與綠城超市董事長田建忠的觀點不謀而合。
" 凡是存在,皆爲合理,這是市場發展規律所決定的。" 田建忠對《靈獸》表示," 直播帶貨這種模式需要規範,要加強質量、稅務和不正當競争等方面的監管,保護消費者、廠商權益,引導其健康發展。"
其他一些國家對 " 直播帶貨 " 的态度和做法,可以借鑒和參考。
2023 年 9 月 27 日,印度尼西亞發布一項新令《2023 年第 31 号貿易部長令》,禁止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的電子商務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印尼政府隻是禁止在社交媒體上進行電商交易,并非禁止電商交易。簡單理解,該條例明确規定社交媒體和電子商務必須保持獨立,也就是說,社交媒體平台要乖乖做好本職傳播工作,不要跨界做電商。
這與國内不同,像國内很多短視頻平台都在開展櫥窗賣貨,即直播帶貨,但這在印尼是不被允許的。
印尼是東南亞最重要、最有活力的市場之一。2022 年 GDP 有 1.28 萬億美元,位居世界第十六,購買力水平世界排名第八。 人口有 2.76 億,排全球第 4,隻比中國、印度、美國少。
印尼政府禁止社交電商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一是,保護中小微企業。
用印尼官方的說法是,這些直播電商平台的 " 掠奪性定價 " 正在威脅中小型企業。
與國内情況類似,印尼傳統的電商平台在社交電商平台的沖擊下,過得并不是那麽好。同時,印尼政府擔心社交電商會減少進口商品的流通環節,從而會沖擊線下中小微企業。
因受産業帶分散影響,印尼實體商家的采購成本較高,本土生産供應水平難以支撐同廉價進口商品的競争,來自全球市場性價比高的商品确實給印尼的本土企業帶去了沖擊,掠奪了實體商家的生存空間。
印尼的政府數據顯示,該國有超過 6400 萬家中小微企業,占全國經濟近三分之二。在某種程度上說,中小微企業構成了印尼經濟的基本盤,其穩定發展至關重要。
印尼總統佐科就舉例子,一件上衣隻賣 5000 印尼盾(折合人民币兩三塊錢),但平台通過燒錢,拿到了用戶數據、消費習慣,等所有人習慣了,那麽價格就會跳漲 ……
當然,這種擔心不無道理。此外,爲了進一步保護中小微企業,印尼在出台社交電商禁令的同時,還對跨境商品進行了 100 美元(折合 731.6 人民币)的最低價限制。
這使得跨境電商在印尼隻能售賣高溢價的商品,而傳統電商的客單價可能都在 10 美元以下。
二是,保護個人數據
因爲個人的社交數據和電商購物打通後,平台就可以根據算法推薦給用戶想要的東西,而同樣平台也可以推薦給用戶他想推的東西。
這涉及到用戶數據的隐私問題,平台把用戶的個人數據通過大數據算法拿來從事商品交易,印尼政府認爲這侵犯了個人的隐私權。
因此,社交媒體平台和電商交易一定要拆分開,不允許他們有關聯性。
彼時,印尼的 " 禁令 " 導緻抖音國際版 TikTok 在 2023 年 10 月 4 日下午關閉電商業務。據了解,當時 TikTok 在印尼月活用戶達 1.25 億。僅 TikTok 就有 600 多萬賣家、約 700 萬帶貨主播和視頻創作者會受到沉重打擊。
當然,也有觀點認爲,TikTok 電商并非損害了當地中小微商家的利益。
兩個多月後,TikTok 電商通過聯姻印尼本土巨頭,重返了印尼市場。
據《尺度商業》的報道,2023 年 12 月 11 日,TikTok 官方發文稱與印尼 GoTo 集團達成戰略合作。TikTok 印尼電商業務将與 GoTo 集團旗下電商平台 Tokopedia 合并,TikTok 持有合并後的 Tokopedia75% 的股權,成爲控股股東。
基于此次 TikTok 與 GoTo 集團的合作,被下線的 TikTok 電商也于 2023 年的 " 雙十二 " 購物節當天重新在印尼上線。印尼的消費者可以繼續使用 TikTok 進行購物狂歡。
據了解,TikTok 承諾将在未來幾年向合并後的實體投入 15 億美元,爲未來的業務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此外,印度已經全面關閉了電商直播平台并取消了帶貨模式。
印度政府認爲,禁止或限制直播帶貨可以減少虛假宣傳和消費者誤導,從而維護市場的公平競争環境。
此外,也有人擔憂過度依賴電商可能會對實體經濟造成沖擊。
直播電商作爲新興業态,在發展過程中就好比一把雙刃劍,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的方面,比如不可避免出現了諸如主播偷漏稅、售賣假冒僞劣商品、沖擊實體經濟等多方面問題。
随着直播帶貨的發展,一些頭部大主播脫穎而出。
一方面,直播帶貨通過高額抽成," 全網最低價 " 等擾亂了産品原有的定價體系,擠壓了中小企業生存空間。
對一些中小企業而言,當前是 " 産能過剩 ",其最大難題是沒有流量;因此隻能通過高價請頭部主播 " 引流 "。
但投資回報卻差強人意,甚至 " 賠本賺吆喝 ",以至于 " 直播帶貨隻能清庫存,賺不到利潤 " 的說法廣爲流傳。
另一方面,一些主播爲了增加粉絲粘性,吸引更大的流量,往往大幅壓低企業産品價格,以 " 全網最低價 " 作爲粉絲福利。同時,這種低價往往掌握在擁有流量的主播和大平台手中。
當 " 全網最低價 " 成爲某些大主播的 " 特權 ",還會有消費者去購買正常标價的産品嗎?
企業爲了不虧本,隻能通過壓縮成本、降低品質的辦法去應對。這無疑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既不利于企業發展,也損害了消費者權益,更對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不利。
綠城超市董事長田建忠認爲,當下直播帶貨最大的負面作用在于:一是,對上遊廠商的成本盤剝;二是,部分商品品質得不到保證;三是,因逃稅帶來不公平的市場競争。
直播帶貨對實體店的沖擊體現在方方面面和衆多品類,例如白酒、生鮮(水果、肉制品)、服裝、日化等。
IPG 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認爲," 直播電商 " 的負面作用主要在對價格戰的加劇和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 直播帶貨往往采用低價策略來吸引消費者,這會導緻價格戰加劇,降低利潤空間。同時,由于直播帶貨的信息不對稱和監管難度較大,容易引發虛假宣傳、欺詐等問題,從而損害消費者權益。"
此外,直播電商的發展也可能會對實體零售造成一定沖擊,加劇電商與實體零售之間的競争,但柏文喜強調,這一點需要以發展的眼光,從推動行業創新與經濟進步的視角來看,而不應該僅僅從傳統零售業的角度來看。" 因爲零售業從來都是一個不斷發展創新和永立潮頭的行業,‘其命惟新’才是零售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命題。"
樂豆家便利店創始人楊翔對《靈獸》表示,如果從客戶價值做爲最終導向來看,客戶已經用腳投票,而零售商不能從既得利益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尤其是在我們國内的商業環境之下,存在即有其合理性。
楊翔認爲,直播電商拉通了整體的運行效率," 雖然有些時候表現出生态破壞者的角色,但哪個業态出來不是一樣帶有類似的特點呢?"
從某種程度上看,直播電商的大趨勢不可逆,一刀切 " 禁止 " 的做法也并不可取,但出台更嚴厲的法規對其加強監管卻是極其必要的。
目前,國家多個部門也出台了相關法規來規範和加強對直播電商的監管。
作爲新興行業,直播帶貨可以和實體商業融合發展,隻不過還需要時間和更爲嚴格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