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呢,已經 2023 年了,《與 S 一家同行》還在出新番。
這回兩邊掰頭的焦點,變成了孩子。
近日,汪小菲在深夜直播中怒斥大 S"N 宗罪 ",包括但不限于:
1 ⃣️大 S 不帶孩子來北京,汪小菲憤怒表示讓她務必寒假期間把孩子帶過來;
2 ⃣️大 S 不管孩子,之前都是他和保姆帶孩子出去玩;
3 ⃣️要求具俊晔開無犯罪記錄證明,表示玥玥還很小,一個女孩子不能和這樣的人在一起;
4 ⃣️稱大 S 在 18 年 " 有事情 ",但他不想說出來,因為 " 太丢人 ",疑似暗示 18 年的時候大 S 就和具俊晔有糾葛。
末了,還學上個星期大開記者發布會的劉銮雄,向現任女友表忠心,稱張穎穎救了他兩次,是他的恩人。
後續的流程也很熟悉——
晚上控訴,早上道歉。
網友還沒吃明白這個瓜呢,汪小菲就發博稱自己是因為 " 收到她們的律師回複有點激動,說的有點多 ",隻是想讓孩子放寒假回北京。
是永遠年輕永遠愛發瘋的 " 北京孩砸 " 一枚呀 ~
大 S 那邊呢,照例是 S 媽出來回應,隻是這次不同于之前的好聲好氣,跟前女婿拉鋸了這麼久,S 媽大概也有點厭煩了,直接喊話汪小菲讓他來台灣帶小孩,
關于張穎穎的部分,則回應 " 有好的恩人就趕快去結婚吧!"
多年應對媒體的水磨工夫全無,隻有一腔巴不得事情趕緊結束的不耐煩 ~
其實不光是 S 媽坐不住了,就連互聯網上的看客,也提不起多少吃瓜的興趣了。
今天再提起這個離婚案,沒有想再反刍一遍老瓜的意思。從去年兩個人官宣離婚到現在,這件事被各個領域的博主翻來覆去的讨論、分析,也已經不剩多少可解讀的空間。
明星離婚案千千萬,撕得難看是常态,能和平分手才是罕見,這點在日劇《Legal high》中早有預言。
《Legal High》(中文譯名:《法律至上》),首播于 2012 年的高分日劇,第一季 11 集,節奏很快,幾乎一集一個法律案件。
兩個主角的設定是熱血笨蛋+毒舌律師,制造了無數名場面和金句。
其中的" 完美夫妻離婚案 ",講的正是一對頂着明星光環的夫妻為了打離婚官司互撕,撕出一地雞毛的故事。
丈夫是一名寫暗黑小說的作家,拿過芥川獎,在外人眼中溫文爾雅;妻子結婚前是一名美女主播,婚後全面隐退。
外人眼中,這兩個人郎才女貌、相敬如賓,是 " 理想夫妻 " 中的 TOP 1,時不時還會合體出現在雜志和電視采訪上。
" 結婚三年沒吵過一次架 "" 她的開朗和寬厚,每次都能拯救我 "" 和老公在一起的時候很安心 "
你品,你細品,像不像上戀綜的明星夫妻?
女主小黛(新垣結衣 飾演)也是這對夫妻的衆多追随者之一。
然後 .......
她就一大早接到了這名作家委托離婚的電話,此時的電視屏幕裡還在播放他和主播妻子大秀恩愛的畫面。
在丈夫叙述的版本中,兩個人結婚第二年,婚姻就已名存實亡,迫于廣告合約才繼續扮演模範夫妻。
妻子情緒不穩定,一點小事就大吵大鬧;花錢如流水,拿着自己的工資大手大腳,自己稍微有異議就會被她用暴力來反抗。
鏡頭一轉,來到妻子這邊。
沒錯,她也正在找律師打官司。而在妻子的版本裡,丈夫家暴、出軌,自己辭職原本是想全力支持他的事業,但卻被當成了煮飯婆。
家庭暴力、情緒障礙、花錢如流水、出軌 ...... 就問你這劇情眼熟嗎?
兩個人對彼此下的評語:
" 女人真的是一種很恐怖的生物啊!"
" 那個男人是個魔鬼!"
到了打官司的階段,這種拉鋸和扯皮更加劇,也更不堪。
女方律師認為,妻子是為了丈夫的寫作事業才辭去安穩的主播工作的,丈夫能拿獎離不開妻子的支持,再加上丈夫婚内出軌、家暴等等行徑,妻子理應拿到更多的賠償;
男方律師,也就是古美門認為,妻子原本事業就到了瓶頸期,在電視台感受到了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脅,選擇一個有前途的作家結婚,本就是她精心醞釀的計謀。
妻子的反應坐實了她有暴力傾向;
而丈夫呢,也确實出軌了,
隻不過不是一個人,是十八個人。
正式開庭,因為兩個當事人都是公衆人物,庭外被媒體包圍得水洩不通。為了讓輿論能站在自己這邊,兩個人互爆猛料。
丈夫:她拿狗糧給我吃、拒絕性行為、跟我沒感情、嫁給我是圖我的錢;
妻子:他多次出軌、上廁所開着門、有性怪癖、是個超級大變态。
而這些爆料,全都變成了第二天八卦報紙的頭條。
一切如古美門所預言的那樣:
" 離婚紛争是件髒活,根本沒有和平的離婚,隻會深陷泥潭 "
最後這個 " 泥潭 " 當然也不是用什麼和平的方式解決的,而是因為古美門挖到了更大的猛料——
妻子在婚前被一名棒球選手腳踏兩條船,這名棒球選手和自己的同事結婚了,妻子氣不過才主動結識了作家。
這件事如果被搬到台面上,勢必也會影響棒球選手和女同事的婚姻。
這對互相憎恨的夫妻終于還是和解了,丈夫如願得到了自由身,妻子雖然沒要到賠償款但是通過離婚立了個 " 獨立女性 " 的新人設,可以繼續發展自己的主播事業。
沒有那麼多溫情脈脈,有的隻是利益均衡。
《Legal High》的另一個譯名是《勝者即是正義》,
在汪小菲和大 S 的離婚案件中,輿論就像潮水,随着更多内幕爆料、證據的抛出,甚至是站台的律師、大 V,不斷變化着方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每個人都站在自以為 " 正義 " 的那一方。
然而等到下次退潮的時候,更多 " 明星夫妻 " 之間的秘辛露出海面,大家重新選邊站。
甚至衍生出了這樣的熱搜
這個人人看熱鬧的大瓜俨然已經變成了娛樂圈 " 羅生門 ",難分真假對錯,隻有勝負,而任何事情一旦開始分勝負,那就隻有一個結果:勝者即正義。
《Legal High》離婚案中還有一處情節讓我印象深刻。
離婚大戰落幕,丈夫搬家的那天是兩個人難得的獨處,臨走前他對妻子說," 将來我可能會後悔,覺得那時不應該離婚。"
而妻子的回答是——
" 總比後悔當時沒離婚來得好。"
離婚後撕得越狠,其實恰恰證明了離婚這個決定有多正确。
從這個角度看,何談輸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