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名為《關于商請協助推薦連花清瘟膠囊(顆粒)委托生産企業的函》在市場間流傳,該函件落款單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2022 年 12 月 12 日,國家工信部以及以嶺藥業(002603.SZ)雙方确認了這一函件内容屬實。
工信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聯系各地委托生産連花清瘟藥品工作的具體部門是該部消費品司醫藥發展處。
以嶺藥業方面的一位負責人回應稱,此舉是源于工信部的想法(要求),希望能夠加大産能生産連花清瘟産品。對于目前以嶺藥業在連花清瘟方面的産能情況,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經濟觀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