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全國各地關于餐館賣涼菜遭舉報、處罰的案例不少。例如,去年 7 月,安徽合肥一餐飲店曾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在外賣平台上售賣 " 拍黃瓜 ",被處以 5000 元罰款。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飲行業協會公布的一份文件顯示,該市多家餐企向該協會反映,當地一對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銷售 " 拍黃瓜 " 等涼拌菜無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證這一由頭,通過頻繁舉報要求餐企高額賠償,自 2020 年至今竟舉報 49 次。被舉報餐企認爲相關舉報系 " 惡意舉報 ",紛紛聯名反映。
在株洲經營火鍋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舉報過。" 對方來店消費了 500 多元,包含一份‘拍黃瓜’。" 彭某稱,沒過幾天,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就上門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涼菜後,沒想到對方還不罷休,又舉報至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建議彭某與舉報人協商争取撤銷投訴,不料對方 " 獅子大開口 ",要求按當天總消費金額的 10 倍賠償。" 我賣一年的‘拍黃瓜’,都不一定賺到這個錢!"
當地一家小餐館的經營者劉某感覺自己更 " 冤 "。他家的菜單原本并沒有 " 拍黃瓜 " 這道菜,晏某到店消費時,主動要求做一道 " 拍黃瓜 "。" 我說沒有,他就說把黃瓜拍碎,随便撒點辣椒加點醋就行。" 沒想到幾天後,劉某的餐館就被舉報了。
2017 年,廣州市黃埔區一家火鍋店因售賣 " 拍黃瓜 " 涼菜,被沒收 21 天賺得的 139 元,同時被通知行政處罰 1 萬元,引來網友質疑。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此回應稱,處罰額度并非等同于銷售金額的大小,處罰是依法依規進行。因爲該火鍋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備注項目中,并不包含從事涼菜加工銷售,有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處罰是爲了保障食品安全。
根據法律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産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的,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賣 " 拍黃瓜 " 等涼菜爲何會引來 " 職業打假 "?賣 " 拍黃瓜 " 到底需要什麽資質?記者采訪了解到,制售 " 拍黃瓜 "" 涼拌木耳 " 等常見涼菜,必須辦理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證。然而,由于冷食類許可要求較高,餐飲小店大多未辦證。
爲何餐館不主動申請冷食經營資質呢?有受訪餐飲經營者直言:" 辦理冷食許可要求高,辦齊各種設備得幾萬元,我們小店承擔不起。"
記者了解到,對于餐企集體反映被 " 職業打假 " 一事,株洲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接到餐飲企業的投訴後,組織市場監管局、餐飲行業協會以及被舉報的餐飲企業代表召開協調會,并達成包括市場監督部門要借鑒探索 " 首違免罰 " 的監管服務具體措施,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在内的四點共識。" 提醒全市餐飲企業門店一定要依法依規經營,今後遇到相關惡意投訴請及時向相關部門以及市餐飲行業協會反映。"
" 未取得經營資質售賣‘拍黃瓜’,被舉報自然不冤。不過,對于這種輕微違法行爲應審慎監管。" 一位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說。他建議,進一步優化食品經營許可程序,從源頭上防止 " 職業打假 "。對這類小店,要不要網開一面,也常引發讨論。有輿論認爲,與其罰款,不如幫助他們去按規定操作,比如,對餐飲企業的升級改造提供相應補貼和技術指導,引導他們在生産經營上符合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