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2 月 9 日消息,小米法務部今日發文稱,近日,公司收到海澱區人民法院關于微博平台用戶 " 溪溪大人 " 侵權的一審判決,判決被告合計賠償 15 萬元,并于該用戶微博置頂道歉 24 小時。
小米法務部表示,在此,公司嚴正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法治是互聯網治理的基本方式,對造謠、抹黑等侵權行爲,小米将持續以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判決書顯示,被告聲明的内容、發布位置須經法院審核,如不履行,法院将根據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在相關媒體發布判決的主要内容,費用由被告負擔。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次案件受理費 13800 元,由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3800 元(已交納),由被告負擔 1 萬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納)。
截至 IT 之家發文,微博平台用戶 " 溪溪大人 " 暫未發布緻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