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吳霜 實習生秦李欣
編 輯丨李玉敏
圖 源丨圖蟲
近期,新加坡警方披露破獲近年最大的洗黑錢案,涉案人士全部具有中國内地背景,涉案金額已達 28 億新元。此外,新加坡當局指出,有涉案疑犯可能與單一家族辦公室有關聯,而未來可能會有更多拘捕和凍結資産行動。
四部門同日出動,逮捕 10 人
根據新加坡警方官網的信息,8 月 15 日,400 多名來自商業事務局、刑事調查部、特别行動指揮部和警察情報部的人員在全島多個地點同時進行突擊搜查,包括高級洋房 ( GCB ) 和公寓等住宅,最終逮捕 10 人。
據悉,這十人年齡在 31 至 44 歲之間,涉嫌犯僞造罪及 / 或洗錢,以及抗拒合法拘捕的罪行。另有十二人正協助調查,8 人現正被警方通緝,這些人被認爲彼此之間有聯系,所有涉案人員均非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新加坡警方收到的資料顯示,該案件可能存在的非法活動包括,使用涉嫌僞造的證件,用以證實是來自新加坡銀行賬戶的資金。警方通過廣泛調查及跟進情報,包括分析可疑交易報告,發現一批外籍人士涉嫌清洗從事海外有組織犯罪活動,包括詐騙及網上賭博,所得來的犯罪收益。
此次逮捕行動中,新加坡警方扣押了大批的資産。8 月 15 日當天,新加坡警方對 94 處房産和 50 輛車發出了禁止處置令,估計總價值超過 8.15 億新加坡元,此外還有大量的裝飾品及名酒。警方還查封了超過 35 個相關的銀行賬戶,估計總結餘超過 1.1 億新元,以便進行調查和防止有嫌疑的犯罪收益流失。現金 ( 含外币 ) 2300 多萬新元,名牌包、名表超過 250 多個,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 120 多個,珠寶 270 多件,金條 2 根,以及 11 份載有虛拟資産信息的文件。
9 月 20 日,新加坡警方再次公布了最新的調查結果,警方扣押或發出禁止處置令的資産總值超過 24 億新元。
包括估計總值超過 11.27 億新元的銀行帳戶、超過 7,600 萬新元的現金 ( 包括外币 ) 、68 根金條、294 個名牌包、164 隻名表、546 件珠寶首飾、超過 3,800 萬新元的加密貨币和 204 件電子設備,例如電腦和手機 ; 以及對總價值超過 12.42 億新加坡元的 110 多處房産和 62 輛車發出禁止處置令,以及多瓶名酒和飾品。
2 年前開始調查,兩個月挖出近 30 億新元涉案資産
10 月 3 日,新加坡内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于在國會上披露了最新詳細進展。她表示,所有被查封的總資産價值爲 28 億新币,其中包括在銀行賬戶中的 14.5 億,和 7600 萬現金的新币和外币。此外,還查處了超過 3800 萬的虛拟貨币,在其中一個嫌疑人被還押候審的時候,從賬戶中被移除。152 項資産被發禁止處置令,包括 8 處在聖淘沙(SentosaCove)的土地财産,車輛 62 輛。
她還透露此次突擊搜查并非臨時起意,而是在兩年前就已發現異樣。
楊莉明在國會上說,早在 2021 年就已經察覺到關于這件洗錢案的異樣。那時,政府發現了幾個信号,包括用有嫌疑的造假文件去證明銀行賬戶的資金來源,金融機構和其他公司同樣也提交了可疑交易報告。在 2022 年,警察展開情報調查,揭示了一個相互關聯的人員網絡,包括來自同一個家庭的成員。在 2023 年,警察咨詢了總檢察長辦公室,該辦公室評估認爲有充分的理由懷疑這是一場犯罪活動。8 月 15 日,警察組織了突擊檢查,抓捕 10 名嫌疑人。
目前,調查仍在繼續,政府部門把網撒得更廣,正在調查企業服務提供商、房地産中介、金融機構等,很多人員也在幫助調查新加坡人和永久居民。楊莉明申明,這十個人持有就業或家屬通行證,當他們申請這些簽證的時候,沒有一個人在國際刑警的紅色通知單上。
據悉,一些嫌疑人在新加坡的慈善機構有捐款,警方将向該部門發出咨詢意見,敦促他們檢查是否有收到來自被捕嫌疑人和與他們有關聯的實體捐贈,也會對慈善機構該如何處理這些錢提出建議。
或與家族辦公室有關
新加坡當局指出,有涉案疑犯可能與單一家族辦公室有關聯,而未來可能會有更多拘捕和凍結資産行動。
近兩年來,新加坡成爲了家族辦公室設立的熱土。新加坡政府貿工部下屬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官網的數據顯示,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數量從 2020 年底的 400 個增加到 2022 年的 1100 個,兩年來飙升了近 3 倍。
辦理家族辦公室是很多高淨值人士移民新加坡的主要方式。家族辦公室設立後可以先拿到新加坡 EP 準證,後期能夠申請新加坡永居或入籍。
随着新加坡家族辦公室計劃申請數量激增,資産管理規模門檻也水漲船高。
2022 年 4 月,新加坡政府就曾宣布,将家族辦公室申請時基金的最低資産管理規模從 500 萬新币提升爲 1000 萬新币,且要在兩年内增加到 2000 萬新币,并明确要求至少 10% 的資金投資到新加坡本地市場。
今年 7 月 5 日,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又一次宣布提高門檻,首年投資金額翻倍至 2,000 萬新币,同時,這一次的調整對投資人和投資方向有了更明确的要求。
資産規模方面,原本在申請 13O 時隻需滿足 1000 萬新币的投資門檻,2 年内達到 2000 萬新币即可。而新規要求 2000 萬新币須在遞交正式申請前一次性到位且始終保持,也就是緩沖期被取消了。
職業投資人方面,原本 13O 要求雇傭的兩位職業投資人均可爲家庭成員,且申請時僅雇傭一位亦可,第二位享有 1 年的寬限期。而 13U 要求雇傭的三位職業投資人中至少一位須爲非家族成員,非家族成員職業投資人的雇傭同樣享有 1 年寬限期。
新政下,13O 需要雇傭至少兩名專業經理人,其中一位不能是家族成員(隻能申請一張 EP)。也就是說,夫妻雙方 ( 兩個 EP ) 變爲一個 EP,其中一位專業經理人必須是非家庭成員。
警惕家辦作爲洗錢通道
北京市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帥鋒告訴記者,如果家辦被認定爲洗錢,新加坡金融監管局将與可能有違法資金的金融機構保持聯系,可能會扣押涉案的資産、凍結銀行賬戶和頒發禁止處置令。
此外,根據《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犯罪所得)法》第六部分規定,如果家辦投資者構成洗錢罪,或将面臨最高 10 年有期徒刑或者最高 50 萬新元罰款的處罰,甚至二者并罰。此外,新加坡家辦最爲吸引高客們的地方在于可以享受豁免稅收的政策,若家辦被認定爲違反反洗錢規定,其享受稅收豁免的待遇也将可能被取消。
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局長周祥泰公開表示 :" 我們對犯罪分子利用金融系統洗黑錢的行爲采取最嚴厲的立場,将繼續與執法機構和金融情報機構合作,偵查、阻止和防止,新加坡接納這類犯罪分子。我們對利用新加坡作爲犯罪分子或其家人的避風港,以及濫用銀行設施的行爲持零容忍态度。"
王帥鋒表示,資産來源與運用是否合法是家辦是否被判定爲洗錢通道的重要标準。一方面,如果用于設立家辦的資産或家辦管理的資産來源于上遊犯罪所得,如網絡賭博、網絡詐騙所得,那麽該家辦大概率也會被認定爲洗錢通道。1992 年《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犯罪所得)法》仍是新加坡最主要的反洗錢相關法律規定。該法規定了政府當局在反洗錢領域應發揮的作用,并規定了防止洗錢的規則,包括報告程序和具體刑罰。此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布的部分通知,如第 626 号、第 626A 号、第 PSN01 号、第 PSN02 号等,也是本領域必須遵守的規定。
另一方面,王帥鋒表示,我國是一個外彙管制的國家,在境外設立家辦的資産或境外家辦管理的資産本身合法并不能高枕無憂。将資産彙往境外的過程也要嚴防死守,如果在此過程有觸及洗錢犯罪的嫌疑,也極可能爲家辦招緻嚴格的反洗錢調查的風險,更遑論利用地下錢莊等方式實現資金出境的目的。此外,家辦在設立之後,管理和運用自身資産,與犯罪資産進行交易,使本身合法的資産與犯罪所得混同,也可能使家辦淪爲洗錢的通道。
王帥鋒建議,投資者合法合規設立家辦,可以關注以下幾點事項:第一,在設立家辦之前,在專業人士的協助下,詳細梳理可能觸及反洗錢調查的情形并進行适當的合規安排;第二,梳理自身資産,确保家辦資産來源合法和完稅,具有合法的資産證明;第三,資産通過合法路徑出境,避免使用非法路徑;第四,嚴格把握資産投向,遠離犯罪所得和犯罪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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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黎雨桐 實習生陶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