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1 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通報
2022 年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電池
産品質量
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被抽查的 295 批次樣品中
2 批次産品涉嫌假冒
62 批次産品不合格
生産企業涉及
" 天津速可達 "" 天津捷豹科技 "
" 河北駿鹿 "" 上海永久 "
" 陽光鈴木電動車 "
......
01
40 批次
電動自行車樣品不合格
抽查、檢驗的 195 家企業生産的 195 批次電動自行車樣品中:
1 批次産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40 批次産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20.5%。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産企業質量控制不嚴格,出廠檢驗不到位,存在車速超标準要求、無提示音、少裝錯裝零部件等現象;二是生産企業使用的零部件一緻性不好,同一批次産品存在質量差異。
▲電動自行車産品近 3 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為 15.1%、24.9%、20.5%。
40 批次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樣品
标稱生産單位分别為:
天津速可達電動車有限公司
天津奧斯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易客電動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冰彤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
天津奧斯電動車有限公司
天津市霸王偉業自行車有限公司
天津捷豹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高仕電動車有限公司
袋鼠(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一邦德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國威電動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新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興世達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金尚電動車有限公司
天津星暢電動車有限公司
聖朗新能源 ( 天津 ) 有限公司
天津輕騎大龍電動車有限公司
天津全民星電動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健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駿鹿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永久自行車有限公司
陽光鈴木電動車無錫有限公司
無錫聚澳機車科技有限公司
江蘇大隆建豪新能源工業有限公司
無錫市佰通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無錫新迪新能源車業有限公司
無錫魯先車業有限公司
浙江千喜車業有限公司(抽檢産品涉嫌假冒)
台州綠羿實業有限公司
浙江鑽豹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市東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臨沂商城名尚電動車廠
朗奕(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冠森自行車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捷騎科技有限公司
東莞市本鈴車業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弘泰智能科技(廣州)有限公司
東莞市雅瑪車業有限公司
廣西小度汽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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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2 批次
電動自行車電池樣品不合格
抽查、檢驗的 67 家企業生産的 100 批次電動自行車電池樣品中:
1 批次産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22 批次産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22.0%。
鉛酸蓄電池産品不合格項目涉及低溫容量、2hr 容量、大電流放電、能量密度。
锂離子電池産品不合格項目涉及 2hr 容量、I2(A)放電、過充電、短路保護、低溫放電、殼體阻燃性、放電過流保護。
22 批次不合格電動自行車電池樣品
标稱生産單位、産品名稱分别為:
山西星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磷酸鐵锂電池組
宿遷雷克電源有限公司生産的獅龍電動車專用電池(涉嫌假冒)
浙江寶能電源有限公司生産的電動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
浙江超維阿裡電池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石墨烯王中王
江西金海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金海有電池 黑金技術 3 代
江西金海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金海有 車廠配套原裝電池
格林美(武漢)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生産的高性能锂離子動力電池
東莞市巴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 007 ( 普壓版)(型号 007-4855)
東莞市巴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 007 ( 普壓版)(型号 007-4840)
肇慶國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電動自行車锂電池(型号 GXT4820)
東莞博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産的鐵锂電池組
廣東金華達電子有限公司生産的三元锂電池
惠州市捷佳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捷佳 100km 專用電池
珠海天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電動自行車锂電池
佛山市永雙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電動車锂離子電池組
東莞必德利電子電器有限公司生産的風光無限锂電池
肇慶國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電動車動力锂電池(型号 48V24AhEM9)
廣東中欣維動力電池有限公司生産的電動自行車锂電池
廣西柳州國能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勁霸黑金王
重慶超米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産的锂離子蓄電池組
自貢訊安達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小白楊 高端锂電
雲南聯發科技電源有限公司生産的山水金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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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7 家企業
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
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 24 家,有 7 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分别為:
天津一邦德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全民星電動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健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霸王偉業自行車有限公司
天津捷豹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冠森自行車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捷騎科技有限公司
針對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按照《産品質量法》、《産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
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産品,責令不合格産品銷售企業停止銷售同一産品,全面清理、依法處置庫存不合格産品;
責令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停止生産銷售同一産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複查;
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 e-CQS 系統并報送總局。總局将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結果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