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嘴猴 " 解約事件仍在發酵。
2 月 23 日,針對昨日(2 月 22 日)" 大嘴猴 " 斥前授權對象違約違規官宣 " 解約 "(鏈接)一事,瑞士未來品牌集團董事會主席、保羅弗蘭克有限公司(在中國以 " 大嘴猴 " 著稱)全球首席執行官 Stanley Wan 接受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采訪。
Stanley Wan 擁有超過 20 年全球品牌運營經驗(包括品牌管理和商業模式轉型),特别是在時尚生活品牌及零售領域。曾擔任美國 Saban 品牌有限公司全球生活時尚部門的常務董事。之後接受瑞士未來品牌集團的邀請加入到集團擔任集團董事會主席及保羅弗蘭克有限公司的全球首席執行官。
由于雙方各執一詞,且正處于法律争議程序中,有些具體信息涉及案件的證據不便公開,但在 Stanley Wan 給到每經記者的書面回複中,還是針對許多解約聲明函中重要的信息,予以了确認及詳細解釋。
比如,宏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宏聯 ",其中國地區運營主體爲 " 紅紡文化有限公司 ")關聯方僞造公章和簽名授權書在第三方平台開設店鋪牟利、宏聯維權打假引發的對外訴訟是否有保羅公司授意等。
而針對解約事件,宏聯于 22 日晚在微博 @紅紡文化(認證爲 " 紅紡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公開回應稱消息不實,在宏聯發布的《宏聯國際關于 Paul Frank 大嘴猴品牌權利聲明函》中,宏聯稱與 " 大嘴猴 " 品牌的獨占授權協議仍在有效期,合法享有 " 大嘴猴 " 品牌中國區品牌獨占使用權。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Stanley Wan 則在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進一步回應表示,原授權僅許可宏聯使用部分而非全部商标,超範圍使用構成違約及侵權。原商标使用許可備案也僅僅備案了幾個商标,因此,并不是其自稱的整個品牌中國區的使用權。
" 解約 " 各執一詞
瑞士未來品牌集團是一家總部設在瑞士的品牌管理集團公司,旗下有多個品牌和 IP,其中包括大嘴猴(Paul Frank)品牌。公司在瑞士日内瓦、新加坡、日本東京、澳大利亞悉尼,中國香港、中國上海均設有辦公室,來運營管理旗下品牌及其全球知識産權的保護。
針對 " 大嘴猴 " 品牌解約争議,宏聯相關負責人在公開回應中表示,2020 年 12 月,宏聯獲悉保羅公司成爲 " 大嘴猴 " 品牌的新權利人。2022 年下半年,保羅公司單方面提出解除獨占授權協議,并将 " 大嘴猴 " 品牌違規授權第三方。
對此,宏聯提出了嚴正拒絕及抗議,明确表示保羅公司單方面解除協議的行爲無效。目前,雙方關于協議效力及履行的争議已提交至美國仲裁庭,相關仲裁程序正在進行中,尚未裁決。
圖片來源:@紅紡文化 微博截圖
針對仲裁行爲及程序,Stanley Wan 稱,目前美國的仲裁是由保羅公司提起,針對宏聯的各種違約行爲進行追償,宏聯從未提起過仲裁。自解約後至保羅公司提起仲裁期間,宏聯從未就解約提起過司法程序。
" 雙方協議已經按照合同約定的解約程序解除并生效。盡管宏聯針對我司提起的仲裁抗辯不同意解除協議,但是這并不影響協議已經解除并生效的事實。"Stanley Wan 對此表示。
宏聯的聲明函中還提到,宏聯是大嘴猴品牌在中國區所有商标權和著作權的獨占許可方,有權轉授權,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2 月 28 日,且宏聯已按協議約定全額付清 15 年的獨占許可使用費。
Stanley Wan 對此回應稱,原授權僅許可宏聯使用部分而非全部商标,超範圍使用構成違約及侵權。原商标使用許可備案也僅僅備案了幾個商标。因此并不是其自稱的整個品牌中國區的使用權。
根據原許可協議約定,保羅公司僅授權宏聯在相關商品品類上使用保羅公司注冊的商品商标,其無權在除咖啡廳、餐廳以外使用服務商标(商标分類 35-45 類)。服務類的業務非常廣,比如設計、廣告、娛樂、主題樂園、教育培訓、酒店等,宏聯都沒有授權。
此外,獨占使用許可是指商标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以約定的方式,将該注冊商标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标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标。
而根據原許可協議及相關修訂案的約定,保羅公司可将任何被許可産品與任何品牌進行聯名,生産、銷售聯名産品,其中個别品類雙方還可共同經營,如寵物、美妝、母嬰等産品。依此,宏聯并非其謬稱的 " 大嘴猴中國區獨占被許可人 "。
" 大嘴猴 " 公司:宏聯及或其關聯公司 存在僞造公章及授權書開店、濫用訴訟等行爲
在解約聲明函中,保羅公司提到,宏聯及或其關聯公司僞造大嘴猴授權文件在電商平台開設店鋪非法牟利。
針對此項,Stanley Wan 向每經記者舉例道," 某直播電商平台個别旗艦店,旗艦店需要品牌方直接授權,但是保羅公司并未出具過此類授權書。其中,宏聯 / 紅紡的關聯公司紅童紡(上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抖音開設的‘ Paulfrank 個護旗艦店’就是使用僞造保羅公司公章和簽名的授權書開立的。
Stanley Wan 還在采訪中透露,宏聯及其關聯方繼續使用保羅公司知識産權,生産銷售未經沒有授權且未經審核通過的侵權産品,開展新品發布會,訂貨會等。
例如,其關聯公司青島新紅紡集團有限公司在某電商平台 "paul frank 旗艦店 " 銷售的吊牌上注明被授權商:上海新紅紡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 "RAW"" 初 " 膠囊系列服裝商品爲侵權産品。
" 該系列産品因未經審批,且涉嫌侵犯第三方知識産權,保羅公司之前已向其發送過‘勒令禁止函’要求對方下架及銷毀該系列産品,但是相關責任人卻一意孤行繼續銷售推廣該系列産品,保羅公司不得不對相關責任方提起訴訟。"Stanley Wan 指出。
Stanley Wan 認爲,一方面,宏聯在喪失權利基礎之後,繼續對外授權第三方使用保羅公司的知識産權,收取第三方的授權金。另一方面,這導緻第三方缺乏權利基礎無法經營,同時造成第三方侵犯保羅公司的知識産權,須承擔相應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企查查以及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查詢到了宏聯及其關聯公司多起維權訴訟案件。針對此疑問,Stanley Wan 告訴記者,保羅公司接手品牌以來,對于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顯示的有近上萬件由宏聯及其關聯公司,以保羅公司的知識産權爲權利基礎對第三方提起的侵權賠償訴訟表示驚歎,這些案件還不包括調解結案案件。
Stanley Wan 稱,據其了解,此類維權訴訟案件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盈利産業鏈。即便是保羅公司 2020 年接手以來明确多次告知宏聯,品牌打假維權事宜由品牌方自行處理,宏聯及其關聯方還是不斷的對第三方提起侵權訴訟。
" 我們對品牌知識産權保護保持嚴肅的态度,對相關侵權行爲絕不姑息。但是也絕對不想成爲将維權打假變成一個産業鏈的品牌方。"Stanley Wan 繼續說," 我們認爲對于一般善意第三方,特别是個體小經營者,應當以告知、引導、批評教育爲主要方式,而不是動不動就起訴對方要求賠償。這不是我們知識産權保護的初衷。作爲品牌方我們不希望樹立濫用訴訟的形象。"
針對上述解約事項,《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次緻電宏聯中國地區運營主體紅紡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均未接通;記者将采訪函發至公司總部郵箱,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複。
大嘴猴品牌假貨泛濫 如何挽回 " 失去的那些年 "?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些年來,市面上大嘴猴品牌假貨泛濫成災,涉嫌銷售假貨的店家及工廠數不勝數,在當下各個電商平台,依然無法辨别哪些是大嘴猴官方品牌授權的品牌店鋪,哪些是套牌、假貨店鋪。
由于上述原因,大嘴猴成爲品牌聲譽及相關利益損失嚴重下跌的知名品牌之一。此次 " 大嘴猴 " 官宣解約也與此密切相關。
針對品牌挽救措施,Stanley Wan 接受每經記者采訪表示:" 多年來,我們見證了該品牌在中國的衰落,尤其是在青年市場中,這是因爲品牌管理和執行不力,以及知識産權濫用所帶來的。大嘴猴品牌在中國絕對需要加大投入,以重建其在粉絲中的信心和知名度。"
Stanley Wan 向記者透露,後續公司會執行在中國重塑 IP 的策略。首先是通過與領先的國際和本地品牌(包括與品牌價值觀和新興市場相關聯的創作者、藝術家和設計師)建立高端合作夥伴關系和全球戰略合作。
由說唱歌手諾基亞公主(Princess Nokia)演繹的 MadeMe® x Paul Frank® 聯名系列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就市場假貨問題,Stanley Wan 也表示,公司已經全面推廣使用 paul frank 大嘴猴防僞專用防僞标,消費者可以通過防僞标掃描确認是否爲正品。微信掃描防僞标二維碼,會鏈接到品牌方官方公衆号。公衆号的菜單欄中點 " 防僞查詢 ",即可掃碼防僞驗證。
此外,該公司還将與一流被授權方合作,與境内領先的平台、影響者和營銷機構合作,同時也會加大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投入,全面肅清濫用和侵犯公司知識産權的行爲。
Stanley Wan 向記者坦陳,過去,在管理區域内的品牌和業務增長方面沒有适當的指導方針和紀律,這在許多情況下導緻了劣質産品充斥市場,導緻短期内過度飽和和跨品類同類商品的相互蠶食。" 我們不會允許這種情況繼續下去,我們将與我們的地區夥伴密切合作,爲國内所有地區提供透明的戰略性增長計劃。"Stanley Wan 表示,包括将定期舉辦品牌峰會,爲授權商提供培訓和解決方案,以正确建設品牌,更好地服務于客戶。
" 作爲大嘴猴(Paul Frank)IP 的所有者,我們對成功有着長遠的看法。我們知道品牌的知名度将在全球和中國迅速上升,我們打算與我們的合作夥伴一起努力促進業務增長。"Stanley Wan 說。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