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1 日,南華大學何某某因 " 造黃謠 " 被開除學籍的消息登上熱搜。就在前不久,趙某某也因 P 圖侮辱女性被蘇大開除學籍。對于學生 " 造黃謠 ",高校反應迅速,處理結果大快人心,也引發越來越多的人持續關注相關事件。
"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 梳理過往案例可以發現,造謠成本極低,但傷害極大。還記得那個已經離世的 " 粉發女孩 " 嗎?她不過染了一頭粉發,就被辱罵爲 " 陪酒女、夜店舞女、不正經人 "。對于網暴,她也曾奮力追擊,在各個平台注冊賬号,搜集網暴者對她和家人污蔑造謠的證據。但終究她還是沒有抵擋住那些匿名之下的惡意,将生命定格在 24 歲。對于造謠者承受的傷害,如果用一句 " 清者自清 " 來勸其自洽,無異于 " 二次傷害 "。
被趙某某 " 造黃謠 " 的張女士花了 6 個月才找到肇事人,而趙某某一句 " 本來就有點心理變态,我也不遮遮掩掩 ",這樣的道歉有何誠意可言?涉事的趙某某是名牌大學學生,何某某此前曾獲競賽獎并被保研。别人眼中 " 優秀的學生 " 爲何觸犯法律底線?無論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都值得引起反思。
造謠者或出于某種目的,或僅僅爲了 " 口嗨 ",然而對于無辜者造成的傷害卻不可估量,必須爲此付出代價。目前,對于何某某、趙某某,公安機關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據稱何某某除了 " 造黃謠 ",還盜用女生照片販賣淫穢信息牟利,這意味着當事人除了可以追究其民事責任,還有刑事責任。目前何某某的行爲可能涉嫌侮辱罪、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等罪名。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對于侮辱罪、诽謗罪,隻有被侮辱人、被诽謗人親自向法院控告的,法院才能受理,對于被侮辱人、被诽謗人不控告的,司法機關不能主動受理,追究侮辱、诽謗行爲人的刑事責任。當事人有權利選擇是否進一步追究造謠者的相關責任。
面對 " 造黃謠 ",我們要堅定站在受害人這邊,充分維護她們的權益,爲她們努力維權撐腰。隻有這樣,才能讓造謠者生懼,讓受害者越來越少。
現代快報 + 評論員 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