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1 日上午,《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由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将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施行。《條例》共 7 章 48 條,明确自動駕駛工作的總體要求;明确鼓勵支持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創新和産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從鼓勵多種技術路線融合發展的角度對基礎設施建設作出規定;對自動駕駛創新應用活動進行了全環節規範,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明确了自動駕駛汽車安全保障的相關要求,以更好平衡促進産業發展與保障首都安全的關系。(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