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繼科的相關傳聞持續刷屏。
據網傳信息,張繼科被質疑境外賭博、傳播他人隐私照片和視頻。查清這位曾名噪一時的體育明星是否涉嫌違法乃至犯罪,呼聲甚高。
值得注意的是,張繼科還有一重身份:共産黨員。國家體育總局一則消息顯示,2012 年 6 月,張繼科等新黨員進行宣誓。
張繼科此次卷入輿論風波,首先要面對的是 " 是否違紀 " 的追問。
如果張繼科确有上述行爲,他會受到什麽黨紀處分?
第一個違紀行爲,境外賭博。
一般來說,賭博有多種違紀定性。定性不同,适用條例不同。黨員因賭博受行政處罰,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通過賭博方式從管理和服務對象處斂财,屬于違反廉潔紀律;沉溺賭博,未受行政處罰的,屬于追求低級趣味,違反生活紀律。
境外賭博的特殊性在于,在賭博合法化的國家或地區,賭博不會受到當地相關處罰,也不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管轄效力範圍内,難以認定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果不借賭博斂财,也不屬于違反廉潔紀律。
但無論境内外,賭博皆違反社會公德。《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爲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有媒體報道,張繼科在德國公開賽期間,曾偷偷前往賭場。這一行爲還可能違反工作紀律。
《條例》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
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内職務處分。
第二個違紀行爲,傳播他人隐私照片和視頻。
傳播他人隐私照片和視頻,在法律上定性有多種可能:一是構成民事侵權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這種情況下,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條例》第二十八條還規定: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爲,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爲,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二是構成刑事犯罪,根據不同情況,傳播他人隐私照片和視頻或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敲詐勒索罪等。
對于構成犯罪的黨員,輕則撤銷黨内職務、留黨察看,重則開除黨籍。開除黨籍是黨内的最高處分。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黨章明确規定," 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讨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準;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複雜,或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别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準。"
嚴守紀律,帶頭遵守社會公德,是黨員的義務。對于涉嫌違紀違法的張繼科,他所在的黨組織不應坐視不管,應該有所行動。" 争做一名合格的共産黨員 ",守住初心,方得始終。
撰文 | 柴歸
* 文章爲主編有态度原創出品,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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