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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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6 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拟上市企業監管規定(試行)》(下稱 "《規定》"),對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拟上市企業提出了進一步的監管要求,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施行。
《規定》首先提到,拉長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将發行監管崗位或會管幹部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延長至 10 年;發行監管崗位或會管幹部以外的離職人員,處級及以上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從 3 年延長至 5 年,處級以下離職人員從 2 年延長至 4 年。
其次,擴大對離職人員從嚴監管的範圍,将從嚴審核的範圍從離職人員本人擴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此外,《規定》在核查方面也提出更高要求,中介機構要對離職人員投資背景、資金來源、價格公平性、清理真實性等做充分核查,證監會對有關工作核查複核。
證監會官網顯示,此次出台的《規定》于今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11 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此之前的 2021 年 5 月,證監會曾出台《監管規則适用指引—發行類第 2 号》(以下簡稱 "《2 号指引》"),對相關違規行爲進行約束。
相較于《2 号指引》,《規定》的主要變化主要有兩點,一是将重點離職人員的入股 " 禁止期 " 從 3 年延至 10 年,二是将從嚴審核的範圍從離職人員本人擴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過去,由于證監系統離職人員在入股企業方面常常存在利用原職務關系獲取投資機會、入股價格有失公允、代持入股、隐性入股、入股資金來源違法違規、利益輸送等系列問題,政商 " 旋轉門 " 擾亂秩序,嚴重影響了企業 IPO 進程的公平公正。
2023 年 9 月,彼時拟在科創闆上市的企業得一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 得一微公司 "),曾因罕見出現 8 名中國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間接持股,引發市場關注。得一微公司在遞交招股書時遺漏披露 3 名證監會離職人員參股,且未對其中一人身份做出核實。
證監會彼時公開回應稱,一直以來,證監會及交易所對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 IPO 企業堅持刀刃向内、從嚴監管的原則,多措并舉切實削減離職人員身份價值。
(時代财經張昕迎綜合自中國證監會官網、21 世紀經濟報道、南方周末、上交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