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國祥因受外界質疑而被緊急叫停 IPO。對此,上交所開展專項核查,并兩次公開回應市場關注。
目前,相關回應仍未完全打消外界對于浙江國祥 IPO 的疑慮。實際上,浙江國祥此次 IPO 風波涉及信披透明度問題,并非監管把關不嚴,接受自媒體質疑和監督更是體現了監管部門對全民監督的開放态度。
而據每經品牌價值研究院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今年已有超 200 家公司終止 IPO,終止類型包括但不限于未通過審核、主動撤回申請、審議過會後違法行爲等。其中,有一部分公司是在交易所問詢後終止,從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企業的 IPO 信披還存在信息不對稱和不透明的情況。
中央财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高級學術顧問、中财綠指首席經濟學家施懿宸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IPO 前監管肯定是做了全面審查。但鑒于 " 同一資産二次上市 " 的争議,浙江國祥有必要将曆史情況公之于衆,比如此前的上市情況、主營業務、股本結構、經營團隊等信息,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公司對 ESG 風險的重視程度不夠高。
那麽,是否有必要在 IPO 階段補充一些重要的 ESG 信息,幫助推進全面的信披體系建設?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中國 ESG 研究院執行院長柳學信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 在 IPO 階段甚至前 IPO 階段加入 ESG 信披,更能體現 ESG 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意義,并且能幫助投資者更好地了解企業,從長遠來看,也能降低暴雷風險。"
IPO 信披中加入 ESG 體現企業全生命周期意義
當前,IPO 階段的信披,不僅是向投資者、向外界全面展示公司情況的窗口,還是推進以信息披露爲核心的注冊制市場長遠發展的重要标尺。
近日廣受關注的浙江國祥 IPO 被暫停事件,從上交所的回應來看,并不存在外界所質疑的 " 同一資産二次上市 " 以及 " 發行價定價較高 " 的問題。之所以造成輿論風波,很大程度上來看,是浙江國祥的 IPO 信披不夠透明所緻。
中央财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高級學術顧問、中财綠指首席經濟學家施懿宸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針對外界質疑的問題,上交所肯定是做了全面審查。而且發行定價也不是企業說多少就多少,本身有一套定價機制。" 而外界質疑的點,主要在于曆史信息。"
" 站在企業角度來看,作爲一個曾經承接上市公司資産的企業,浙江國祥有必要将曆史情況公之于衆,比如此前上市的資産情況、股本結構、經營團隊等信息。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公司對 ESG 風險的重視程度不夠高。" 同時,施懿宸建議,在制定發行價時,可以考慮将 ESG 因素加入,這樣發行價就可以考慮财務信息外的風險因素,更有利于投資者決策。
實際上,除了浙江國祥,還有不少拟 IPO 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刻意隐瞞一些關鍵信息,并出現監管層 " 一問就撤 " 的現象。從本質上來說,這都屬于 IPO 信披不完善、不透明、不對稱的情況。
盡管對于 IPO 的信披,監管方面出具了相應的披露模闆,但一些企業爲了能順利過關,采取避重就輕、規定之外的信息就不披露等做法,這可能在無形中擴大了自身風險,即便成功上市也難以做到長期的價值提升。
那麽,是否可以考慮在 IPO 階段加入一些重要的 ESG 信息,不僅可以倒逼企業提前識别風險、完善治理結構,也能幫助監管層更有效地進行審核?
商道咨詢首席專家、商道融綠董事長郭沛源博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ESG 信息主要是非财務信息,是對上市公司财務信息的有效補充。ESG 披露可以幫助投資者用更完整的視角來認識被投公司。既然如此,ESG 披露就不僅對已經上市的公司有必要,即将上市的公司同樣也有披露的必要。如果在招股說明書中加入 ESG 信息披露要求,可以促進公司在準備上市階段重視 ESG 方面的工作,加強 ESG 管理。
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中國 ESG 研究院執行院長柳學信持相同意見。他認爲,在 IPO 階段甚至前 IPO 階段加入 ESG 信披,更能體現 ESG 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意義,并且能幫助投資者更好地了解企業,從長遠來看也能降低暴雷概率。
柳學信指出,在 IPO 階段加入 ESG 信息未來可能會成爲一種趨勢,但難點在于要研究哪些信息對 IPO 适合,且要考慮會不會對企業帶來額外的成本和負擔,一開始也可以采取自願的形式披露。
企業可根據相關性原則增添 ESG 信息
據了解,目前已有境外市場嘗試在 IPO 階段加入 ESG 信披内容。
比如,港交所曾在《有關 2020/2021 年 IPO 申請人企業管治及 ESG 常規情況的報告》中明确表示,IPO 申請人務須盡早就企業管治及 ESG 事宜予以審慎考慮,在上市過程中建立所需機制,并在招股章程披露這些資料。
今年 4 月份,港交所發布《優化環境、社會及管治框架下的氣候信息披露》咨詢文件,建議強制發行人在其 ESG 報告中披露與氣候相關的信息,以及推出參考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氣候相關披露準則的新氣候信息披露要求,并拟将其作爲香港上市規則附錄 27 的 D 部分引入上市規則。
此外,也有學術機構對 ESG 與 IPO 定價之間的關系做過研究——此前瑞士盧加諾大學曾發表過一篇題爲《ESG and the Pricing of IPOs:Does Sustainability Matter》(編者注:《ESG 與 IPO 定價:可持續重要嗎?》),其中一個研究結果表明:在美股市場,招股說明書中 ESG 信息的披露數量與抑價之間存在負相關性,這是因爲信息披露會減少信息不對稱,而 ESG 披露通常會給公司的财務表現帶來積極好處。
種種迹象表明,ESG 信披在 IPO 階段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不過難點在于,有别于上市後的 ESG 年度報告,招股書中适合披露哪些 ESG 信息,有助于補充和完善 IPO 企業的信披?
柳學信建議,按照 ESG 的角度,IPO 披露的 ESG 條款應遵循相關性或者重要性原則,就是識别哪些指标對企業未來發展、對非财務的績效有重要影響。比如,環境方面可以有一些強制約束,因爲相關指标可以量化,從監管角度來說比較容易實現;社會方面,主要是跟 " 人 " 相關的議題,比如員工的福利、成長,以及雇傭關系中的減少勞務派遣等;治理方面,我國現在基本做到了強制披露,可以考慮增加一些多元化指标。
在施懿宸看來,G(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更爲重要,比如股東結構、關聯關系或者治理架構,這些信息十分核心,但外界普遍都不熟悉。
郭沛源認爲,可以參考和借鑒港交所的一個做法,即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事會在 ESG 事務中的監督管理角色,這樣可以大幅提升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對 ESG 的重視程度。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