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 2014 年一度被市場視爲金融創新模式的首單 " 貨基 + 預付卡 " 業務,最新宣告終止。1 月 8 日,富國基金發布公告表示,該公司和得仕公司聯手推出的,對接貨基預付卡的 " 得仕紅利卡 ",其餘額理财服務已經終止。值得一提的是,這看似或是機構間兩相情願,針對 " 雞肋 " 業務的關閉舉措。但在專業人士看來,近兩年多起預付卡商戶跑路、變相融資頻出,以及貨币基金監管趨嚴的雙重背景下," 貨基 + 預付卡 " 業務的關閉,也不失爲一種風控堵漏上的綜合考量。
預付卡對接貨基理财服務終止
1 月 8 日,富國基金發布 " 關于‘得仕紅利卡’餘額理财服務終止的提示公告 "。公告内容顯示,因業務發展的需要,根據相關協議和規則的約定,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得仕公司 ")和富國基金經慎重考慮,決定終止此前合作向 " 得仕紅利卡 " 持卡人(以下簡稱 " 客戶 ")提供的 " 得仕紅利卡 " 餘額理财服務。
就具體的終止方案,公告表示,自 2019 年 2 月 14 日 15 時(含)起,得仕公司将停止銷售帶有賬戶餘額理财服務功能的 " 得仕紅利卡 ",同時,卡内餘額将不再自動扣取并申購富國天時貨币市場基金 D 級份額(以下簡稱 " 天時 D 級份額 ")。而對于已持有 " 得仕紅利卡 " 的客戶,也将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 15 時(含)起不再享受賬戶餘額理财服務。逾上述期限未消費的紅利卡餘額,富國基金将按照相關約定将贖回清算款劃至得仕公司在監管銀行的清算賬戶,由得仕公司爲客戶辦理相關賬戶登記。
據悉," 得仕紅利卡 " 是由得仕公司發行的預付卡,自 2014 年 11 月 8 日起,開通富國天時貨币市場基金 D 級基金份額直銷交易業務,屬于業内首個與基金公司的貨币基金合作的預付卡,具有即時消費和餘額理财的功能。
對于終止相關業務的原因,北京商報記者緻電富國基金,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原因以公告爲準,主要與公司的正常業務調整有關。有市場分析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此前,餘額寶等貨币基金興盛的時候,各家基金公司也尋找多種對接模式來擴大旗下貨基規模,其中," 貨基 + 預付卡 " 就是通過沉澱資金的運用增加産品規模。而自 2018 年以來,監管層對貨基相關政策的趨嚴也使得基金公司利用貨基 " 沖規模 " 的意願下降,加上貨基收益的漸趨下行,其所獲利潤恐難覆蓋成本,也就會終止相應業務。
從盈利角度,市場認爲,該業務對基金公司來講比較雞肋。一位支付機構人士指出,此類預付卡餘額理财産品,如果隻是從業務本身盈利的角度來講,并不怎麽賺錢。該人士指出,通常來講,基金公司給支付公司大概千分之三的引流費用,再加千分之一左右銷售費用,得仕公司更看重的應該是存量資金,而基金公司看重的是規模。
得仕公司公布的資料顯示,主營業務範圍包括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互聯網支付等。截至 2017 年 6 月底,累積的有效持卡客戶數超過 5 萬家,其中機構客戶的占比超過 80%。發卡量超過 1800 萬張,在上海與北京兩地的簽約商戶門店數超過 11000 家,其中連鎖商戶占比超過 90%,建立了頗具規模的商戶網絡以及穩定的銷售網絡。不過,對于 " 得仕紅利卡 " 的發卡量并未進一步公布。
紅利漸失亂象頻出
在市場看來,此次 " 得仕紅利卡 " 餘額理财服務終止的背後,一方面反映了預付卡市場存在亂象,另一方面,在監管趨嚴的背景下,此類預付卡企業也面臨着生存困境。
得仕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是上海地區首批獲牌的預付卡企業;又于 2014 年 5 月獲中國證監會批準從事基金銷售支付結算業務,是預付卡領域首家獲批的企業。據零壹智庫統計,目前,243 家支付機構共擁有 535 張支付牌照。其中 " 預付卡發行 "150 張," 預付卡受理 "155 張,兩者的占比之和超過 50%。
事實上,預付卡企業違規使用備付金的亂象由來已久。2017 年 1 月 13 日,央行發布《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支付機構應将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且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在此次通知中,央行相關發言人列舉的幾個挪用備付金例子,如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發生挪用客戶備付金事件,涉及資金 5420.38 萬元;廣東益民旅遊休閑服務有限公司 " 加油金 " 業務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 6 億元;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發生挪用客戶備付金事件,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 7.8 億元,涉及持卡人 5.14 萬人,上述幾起案例全部禍起預付卡發行與受理。
預付卡機構的利潤主要來自于備付金利息收入,一旦取消将使得這些機構産生生存危機,緻使這些機構铤而走險以至于挪用客戶備付金,損害消費者利益并對社會穩定造成影響。一位支付機構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除了挪用客戶備付金,預付卡行業亂象還包括:變相的使用信用卡進行購卡或者充值;過期卡收取高額激活費用,監管要求預付卡有效期不得低于 3 年,超過 3 年的預付卡企業收取高額激活費;虛假開具發票,監管要求隻有實際消費時才能開發票,全預付卡企業爲了賣卡,開具全額發票;将長期靜默資金作爲企業收入等。
此外,随着支付監管趨嚴,此類預付卡企業面臨着生存困境。此前,央行旗下的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曾發布了一份預付卡機構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指出,預付卡機構是非銀行支付機構中數量最多、占比最重,也是近幾年監管趨嚴後發展轉型最爲艱難的一類機構。北京商報記者關注到,目前,已有湖北藍天星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潤京搜索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千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等預付卡業務的支付公司主動 " 棄牌 " 退出。
蘇甯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指出,當前,預付卡正處于被移動支付逐步蠶食和替代的尴尬境地,相比于銀行卡支付,預付卡在小額支付領域具有更好的體驗,也發揮了刺激消費的作用,一度迎來發展的黃金期。不過,随着監管趨嚴,預付卡發展步入低迷期。
" 預付卡 + 貨基 " 模式存風險隐患
在分析人士看來,此類預付卡餘額理财業務或存在監管合規問題。長量基金資深研究員王骅舉例,若某客戶購買了 " 得仕紅利卡 " 後将卡片贈送給他人,則受卡人在沒有進行适當性審核時即變相持有了基金份額。在王骅看來,根據相關監管要求,産品和投資者需要一一對應,即基金募集機構需要對份額持有人的相關信息有所了解,而份額持有人也同樣應當了解所投産品的信息及潛在風險。如果是以預付卡的形式,則基金募集機構并不能跟蹤投資者的具體變化。
2017 年,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曾發布《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适當性管理實施指引》,在第四條 " 基金募集機構義務 " 中指出," 基金募集機構應當按照本指引,建立健全投資者适當性管理制度。在銷售基金産品或者服務過程中,應當勤勉盡責,誠實信用深入調查分析基金管理人、基金産品或者服務及投資者信息,充分揭示基金産品或者服務風險,降低錯配而導緻的投資者投訴風險。"
對此,北京商報記者關注到,得仕公司也在 2018 年初發布一份提示函稱," 爲保護您的投資權益,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規定,即日起在得仕營業廳購買得仕紅利卡的客戶需補充賬戶信息并提交風險測評問卷 "。
此外,有基金公司内部人士猜測,若對接的貨币基金淨值出現下降,則是否持卡人預付卡内的錢也會相應減少?" 雖然說貨基收益下跌的可能性較小,但也存在相應的風險 ",王骅如是說。
對于此類預付卡企業的創新模式,從支付角度考量,一位支付機構人士也指出,預付卡餘額理财産品與監管思路不太一緻。監管思路是希望持卡人盡量不要在支付機構賬戶上存放資金,爲此通過多個措施降低消費者在支付機構賬戶上留存資金,但效果不明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像得仕公司這樣的采取和種措施繞開監管。後續人民銀行要求支付機構将全部備付金集中繳存且不支付利息,就是爲了斬斷支付機構通過提高備付金規模賺取利差、脫離支付主業的行爲,保護消費者資金安全。
此外,監管部門不鼓勵基金份額直接進行消費。2018 年 5 月 30 日,證監會、央行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貨币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中要求貨币基金份額不得用于日常支付。上述支付機構人士指出,未來,針對此類預付卡創新模式的監管主要集中在針對備付金的監管以及稅務監管。
北京商報記者 劉雙霞 劉宇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