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2 日," 未休年假按 300% 工資補償 " 沖上微博熱搜第一。
據工人日報," 年休假不得跨年休且過期作廢,因個人原因未休完 2021 年年休假,公司無須承擔支付年休假工資的責任。" 何某(化名)從廣州某乳品公司離職後,提出支付 4 天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的訴求後,遭到公司拒絕。
何某曾任廣州某乳品公司人事招聘主管,工作 9 年多。2022 年 10 月 18 日,他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10 月 24 日,他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4 天未休年假工資差額等權益。
仲裁判決,公司需一次性支付何某 2021 年度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 3081.61 元。對此,雙方均不服判決,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年假不休,跨年就清零?
律師:須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那麽,年假是否會因不休而作廢?年假休不休,又該誰說了算?
記者了解到,企業将職工未休年休假 " 清零 ",必須征得職工同意。
根據人社部 2008 年 9 月公布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隻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年休假‘放棄’必須以書面方式(積極主動的方式)放棄,以員工‘不申請年休假’這一消極行爲作爲年休假放棄的标準,既明顯排除勞動者的法定權利,也與現行法律規定不符。" 法院認定,某乳品公司關于年休假逾期不申請則作廢的主張不予采信,職工何某 2021 年尚有 4 天年假未休。
" 法律允許年休假跨年安排。根據法律規定,年休假在 1 個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如果單位因生産、工作特點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個年度安排。" 廣東鵬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談自成介紹,《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 1 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未休年假按 300% 工資補償
是否放棄年休假,決定權在于職工,企業不得擅自清零未使用的年休假。那麽,未休年假的工資該如何計算?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内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 300%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 天)進行折算。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 12 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
此外,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最終,法院判決,在何某一案中,依據某乳品公司提交的何某離職前 12 個月工資明細表,顯示的月平均工資爲 8361.46 元。雙方對此均無異議,以上月平均未包含年終獎。結合雙方均确認 2021 年度的年終獎爲 38100.01 元。故此,何某包含 2021 年度年終獎在内月平均工資應計算爲 8361.46 元 +(38100.01 元 ÷12 個月)=11536.46 元。即日工資收入爲 530.41 元。由于公司已正常支付何某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針對其 2021 年的 4 天未休年假,公司僅需支付日工資收入的 200% 即可。
因此,法院認定,廣州某乳品公司需支付何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期間應休未休年假工資爲 4243.28 元(530.41 元 ×4 天 ×200%)。
編輯|段煉 蓋源源
校對 |陳柯名
封面圖片: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工人日報、人社部網站、公開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