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發布說明,5 月 8 日,深圳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切換上線廣東省集中式系統後,部分網民發現通過 " 粵省事 " 等廣東省公共服務渠道查詢到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與通過 "i 深圳 " 等深圳市公共服務渠道查詢到的個人賬戶金額不一緻,現就相關情況說明如下:參保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實際金額未減少,社保個人權益不受影響;造成顯示金額差異的原因爲廣東省公共服務渠道與深圳市公共服務渠道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展示規則有所不同。深圳市公共服務渠道的展示内容爲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以及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的本金及其産生的利息,而廣東省公共服務渠道的展示内容僅爲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本金。(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