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 日,據台媒報道,黃子佼因被控在網絡偷拍論壇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子佼在審理中否認犯罪,檢方求刑 7 至 9 個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上午宣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 8 月併科罰金 10 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