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圖來自:視覺中國
互聯網上,也會發生 " 我不是藥神 " 的故事。PC 時代,網友們喜聞樂見的字幕組、快播,曾上演過站在巨頭對立面、爲普羅大衆 " 謀福利 " 的事迹。
它們備受網友歡迎,同時也時刻承受來自互聯網巨頭們的敵意。盡管它們并未從中牟利,但其确實是遊走在法理的灰色地帶,因此像所有的孤膽英雄人物一樣,注定會迎來一個悲情式的終局。
移動互聯網時代,類似羅賓漢式的角色依舊在網上活躍," 李跳跳 " 就是其中之一。
李跳跳是一個去開屏廣告的 APP,一鍵啓動、不收費、沒有廣告。隻要安裝并打開,便可以跳過手機上的開屏廣告。其占據内存極小,界面簡單到即便 2G 時代的穿越者也能夠無痛使用。且在使用時不用聯網,因此也不存在信息洩露的風險。
憑借實用性和安全性,李跳跳積累了大批的忠實用戶。而這樣一款擁有廣泛用戶基礎的 APP,迎來了關停。
8 月 24 日,李跳跳公衆号 " 大小姐李跳跳 " 發布将無限期停止更新公告,稱收到了一份來自國内互聯網大廠的律師函。律師函稱,李跳跳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構成了不正當競争。
盡管李跳跳将律師函中的企業信息做了遮擋,但不難猜到這家 " 成立于 1998 年的、中國最大的互聯網綜合服務提供商之一 " 正是騰訊。
圖 | 李跳跳公衆号中公開的律師函内容
日前,市面上多款同類開屏廣告跳過軟件,如大聖淨化、一指禅、叮小跳也收到了類似的律師函。
對于律師函," 李跳跳 " 運營方表示,李跳跳是一個公益性質的單機應用,沒有聯網也沒有盈利,不存在律師函中所說的經營行爲。此外,開屏廣告本身有跳過按鈕," 李跳跳 "APP 隻是作爲工具幫助用戶實現了這個操作,不存在入侵和破壞,也不會對第三方應用的完整性有影響。
在回應中,李跳跳雖然不認爲有侵權,但承認 " 至少是不道德的行爲 "。李跳跳解釋道,此類應用導緻廠商的廣告收益減少,從而不被廠商待見。而堅持更新 " 李跳跳 " 的原因在于,廠商也不道德。
真故研究室就此事咨詢了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秦天柱律師,他認爲現有的 " 開屏廣告 + 免費使用軟件 " 模式是正當的商業模式,應當獲得法律的保護;廣告屏蔽軟件破壞了這種正當的商業模式,造成了運營者的損失,涉嫌不正當競争。
現有的判例,也證明了 " 李跳跳 " 們在法律層面不占優勢。在杭州碩文軟件有限公司、優酷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商業賄賂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中,廣告屏蔽軟件過濾掉優酷正常播放的視頻貼片廣告,被認爲是破壞了視頻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
此前,騰訊曾起訴 " 世界之窗浏覽器 " 也獲得法院支持。後者向用戶提供的 " 廣告過濾 " 功能,可以有效屏蔽騰訊公司網站在播放影片時的片頭廣告和暫停廣告。
很顯然,這場大衛與歌利亞的戰鬥,最終結果走向了傳說的反面。但輿論洶湧,大衆普遍對李跳跳的關停表示了惋惜,将互聯網大廠的發函稱行爲稱作 " 劫匪告保镖 "。
這背後的原因也顯而易見,大衆已經苦開屏廣告久矣。
在手機的使用中,不難發現,電商 APP 是爲數不多的沒有開屏廣告的,原因也很簡單——大部分的開屏廣告就是跳轉到電商 APP。從商業邏輯上看,電商作爲互聯網的盡頭,始終是流量的攫取者,而以社交、資訊、短視頻爲代表的 APP,是流量的生産者。後者以向前者賣流量爲生。
起初,用戶對于開屏廣告處于 " 反感但可以接受 " 的态度,耐心觀看幾秒,便可進入軟件内。但互聯網産品經理們窮盡奇技淫巧,将開屏廣告設計得十分複雜,使得用戶非情願的觸達。
許多 " 關閉 " 和 " 跳過 " 按鍵,被設計放在單手操控不便關閉的右上角,同時設置多個相似的模糊選項,即使用戶想要點擊,也極易因爲誤觸跳轉。因此,開屏廣告一度成爲需要細緻分辨的 " 找茬遊戲 "。
2021 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啓動了互聯網行業的專項整治行動,對開屏廣告點擊區域做了嚴格限制。疊加廣告行業遇冷,各大流量平台的廣告業務都受到了沖擊。
市場和政策的兩面夾擊下,廣告點擊率和填充率雙雙下降,部分平台開屏廣告點擊率下降了 50% 以上。
在行業遭受打擊之時,出現了挽大廈之将傾的人物。芒果 TV 平台運營中心副總經理陳超發明了搖一搖、滑動等廣告互動方式,大大提升了開屏廣告 " 誤觸 " 概率。因此,陳超本人還獲得了 "2022 年度金芒員工一等獎 "。
這一技術很快出現人傳人現象,迅速在各大 APP 推廣開來,從而正式開啓被網友嫌棄的一生。
若是走在路上,打開手機軟件,稍微的晃動便觸發 " 搖一搖 " 廣告啓動,啪的一下,很快啊,就完成了跳轉,就是馬保國來了也沒機會閃。
網上,有關 " 搖一搖廣告 " 帖子下面,網友們不吝啬用最惡毒的語句來問候發明者。但是互聯網巨頭似乎對用戶的反饋視而不見,在律師函中,甚至稱李跳跳 APP 會 " 造成消費者福祉的減損 ",頗有 "996 是福報 " 之精髓。
當下,抵制 " 搖一搖 " 廣告已經成爲安卓手機用戶的必修課。例如給極易跳轉的 APP 上應用鎖,亦或者通過手機自帶的傳感器控制權限,關掉 APP 的加速度傳感器信息獲取權限,以防止頁面跳轉和應用下載。如今,部分手機廠商已經開放了這一功能。
一個令人疑惑的問題是,如果通過手機廠商自帶的控制權限," 封殺 " 了搖一搖廣告出現的可能,是否手機廠商也涉及不正當競争呢?目前,似乎還未有互聯網企業就此給手機廠商發律師函。
開屏廣告演變至今,已經成爲了用戶體驗和服務的減分項,各大互聯網平台不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它們在權衡利弊後,最終還是選擇站到了用戶的對立面。
值得一提的是,互聯網平台并不是 " 非開屏廣告不可 ",完全有能力通過挖掘其他商業模式來獲取利潤。最直接的例子是,國外的 APP 很少有開屏廣告,包括推特、臉書、油管這樣的超級流量平台。
從這個角度而言," 李跳跳 " 們的行爲無疑是一番義舉。如果國内互聯網企業依舊高傲地固守在利益的蜜糖之上,而忽視互聯網基因中的開放、共享的精神。即便今天 " 李跳跳 " 被關停,明天還是會出現 " 鄭跳跳 " 和 " 林跳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