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1 月 20 日訊(記者 林堅)兩融業務更關注規範性。一周之内,廣發證券、中信建投兩家頭部券商調整融資融券負債償還規則,均禁止了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目前,廣發證券修訂已經于 1 月 15 日起生效,而中信建投的調整将在 1 月 22 日起實施。
圖爲廣發證券關于調整融資融券負債償還規則的通知
圖爲中信建投關于調整融資融券負債償還規則的通知
對于上述調整,兩家券商均稱是爲了加強風險管理,防範兩融業務風險,其中廣發證券明确了調整的實際内容,即信用賬戶中現券持倉少于融資合約數量時不允許現券還券。财聯社記者了解到,這類調整并不是最新出現的,不少券商已經禁止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譬如華福證券就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禁止了投資者使用融資買入的證券用于償還融券合約。此外,包括滬地一些大型券商也已禁止了此類行爲。
爲了防止兩融繞标、兩融套現,維護市場公平
對此,有華南、華北地區券商人士告訴記者,上述調整主要就是爲了防止兩融繞标以及兩融套現,其中,如何利用融資額度買入非融資标的的個股,俗稱 " 兩融繞标 ",就是繞開标準,将融資所得的資金用于投資非融資融券标的或者提現出來。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融券交易套取資金,以實現購買非标的證券或融資轉出信用賬戶等非正常交易的目的。
上述人士稱,目前業内多數券商已經停止了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不過仍有部分中小券商仍未禁止。有觀點認爲,券商陸續禁止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旨在對市場上部分從事不當套利的投資者出手進行規範,同時也可規避公司股東繞道減持套利行爲,有利于遏制投機炒作、維護市場公平,保護投資者利益。
記者還了解到,在實際操作中,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将套現資金用于償還股票質押融資債務,進而将質押融資負債轉爲 " 兩融 " 負債。這種做法一方面達到了融資加杠杆的目的,另一方面則規避了上市公司股票質押至特定比例所應承擔的信息披露責任。
聚焦當下市場,投資者對融券制度較爲敏感,也是本輪對兩融繞标以及兩融套現高度關注的背景。1 月 19 日就有市場傳聞稱," 在接受監管機構窗口指導後,中信證券已暫停對部分客戶的融券業務,并提高機構客戶的要求門檻。" 财聯社記者向中信證券多方了解,均表示絕無此事,沒有暫停,也不存在任何監管指導。
受訪的業界人士認爲,上述調整不可簡單理解爲對融券業務收緊的解讀,或是停止融券制度。在 1 月 20 日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機構司司長申兵表示,融資融券制度推出 10 餘年來總體保持平穩運行,在促進價格發現、平抑市場波動、抑制 " 炒新 " 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兩融業務風險管理持續升級,強化穿透式監管
據記者觀察,不難發現,兩融業務風險管理确實在持續升級。融資融券業務新規自 2023 年 10 月實施以來,不斷有證券公司對兩融業務進行合同修訂,從而修補業務漏洞,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爲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參與違規或爲違規提供便利風險。
2023 年 10 月,證監會發布通知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管計劃出借證券,并适度限制其他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與此同時,滬深北交易所發布《關于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作出如下安排:
明确 "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戰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進一步完善了 " 限售股不得融券 " 的要求。同時要求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穿透原則核查投資者情況,對投資者的相關交易行爲進行前端控制,嚴禁參與違規或爲違規提供便利。
證監會機構司司長申兵最新表态稱,新規發布後,證監會通過加強穿透式管理、現場檢查、監管處罰等方式督促證券公司嚴格落實新規要求。" 總體看,政策落實效果符合預期。截至目前,融券餘額較新規實施之初降幅達 23.4%;戰略投資者出借餘額降幅更大,達到 35.7%。此外,新規發布後存在高管戰略投資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發生出借,說明新規的落實效果是良好的。"
财聯社記者多方獲悉,目前确實圍繞加強穿透式管理,券商已經在行動,層層摸排調查。對于融資融券業務新規,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将全面強化穿透式監管,一方面壓實證券公司責任,督促證券公司按照 " 看不清,不展業 " 的要求,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爲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嚴禁參與違規或爲違規提供便利,切實提高業務水平。
另一方面,證監會将強化監管執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監管的工作機制,對通過多層嵌套、合謀交易、串聯套利等方式違反 " 限售股不得融券 " 等要求的行爲從嚴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