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鲸教育 2 月 23 日訊,日前,杭州中級法院就誇克起訴高途不正當競争一案正式立案。誇克指控高途旗下考途 APP 非法盜取誇克 App 大學題庫,要求高途立刻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 1000 萬元。這也是國内首例涉及大學題庫數據的侵權案件。
據悉,誇克方面表示,從去年開始,通過監測和用戶反饋發現,考途 App 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持續非法盜取誇克大學題庫數據,數量之大讓人震驚,嚴重幹擾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相關報道披露,在兩款産品中掃描相同題目,考途 App 的部分答案從内容樣式、顔色标注再到解題步驟跟誇克完全一樣,有些答案甚至出現了誇克的标識,盜用痕迹明顯。
對于上述情況,誇克在起訴書中要求高途立即停止獲取、使用誇克題庫數據,并删除其過往長期盜取的試題、答案 ( 含解析 ) 數據,同時賠償經濟損失 1000 萬元,并在産品的顯著位置連續 30 日刊登聲明以消除惡劣影響。目前杭州中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針對此案,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徐西江律師分析,假設案件事實如誇克所述,則高途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定:經營者在生産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高途未經誇克許可,爬取誇克的大學題庫數據,是一種未經許可使用他人勞動成果的行爲。司法實踐中通常認爲此類行爲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的規定。若高途構成不正當競争,法院應該會根據誇克的訴訟請求,判決高途停止不正當競争行爲即删除爬取的數據;賠償誇克的經濟損失。
同時,徐西江律師也提示,遇到此類案件,被侵權公司在舉證時,首先要證明涉案數據是被侵權公司的勞動成果,即被侵權公司需要投入若幹經費、人力及物力才能取得涉案數據;其次要證明被侵權公司有機會接觸到涉案數據;再次要對被侵權公司掌握的數據和侵權公司使用的數據進行比對,以證明兩套數據構成相同或近似。
另外,徐西江律師指出,當前,企業經過耗費人力物力得到數據大多因數據内容不具備獨創性而不能适用《著作權法》保護,又因數據已公開而不符合商業秘密的保護要件。我國《反不正當競争法》也沒有針對此類爬取競争對手數據的行爲的明确規定。但是司法實踐中已對該類數據的保護達成了一緻,即适用《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的原則性條款。通過适用上述條款,向社會公衆明确表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獲得數據,屬于企業的勞動成果。他人不得未經許可進行經營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