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向北京森根比亞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送達汪涵訴其合同糾紛一案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
法院公告詳情顯示,原告汪涵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言費 860 萬元,及逾期使用原告肖像的代言費 184 萬元,共計 1044 萬元;同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本案定于舉證期屆滿後第 3 日公開開庭審理。
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公告(圖源:企查查)
企查查顯示,北京森根比亞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劉建南,注冊資本 2055 萬元人民币,由天津訊德科技有限公司和優選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該公司全資控股 2 家公司,分别爲北京森根瑞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森根比亞銷售有限公司。商标信息顯示,該公司名下有多個 " 康貝妮 "" 比亞酶 " 等商标,目前狀态均爲已注冊。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多個專利被公布駁回。
北京森根瑞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有 " 康貝妮 "" 比亞酶 " 等商标。(圖源:企查查)
而比亞酶官方微博則顯示,被告北京森根比亞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爲比亞酶的運營主體。
另外,比亞酶官方微博在 2014 年 5 月 26 日官宣,"2014 年 5 月著名主持人汪涵正式牽手森根比亞,成爲比亞酶的産品形象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