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 2023 年,社保利好密集出台。有些單位在去年 11 月、12 月 " 陽 " 了太多,很多社保人員沒有上班,導緻養老金補發沒有落實到位。
截止到 12 月,22 個省份已經公平了各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動作麻利的地區已經計發和補發到位了,動作遲緩的地區或因為 " 陽人 " 太多,導緻在 2023 年 1 月補發。
網友熱議,上調養老金跟工齡有直接關聯,30 年工齡的漲幅是 15 年工齡的 2 倍嗎?
我們首先要知道影響養老金多少的主要因素:繳費年限的長短(不要簡單地理解為工齡,有的工齡沒有繳社保呀)、當地的繳費基數、個人賬戶積攢的錢(自己繳的錢)、當地的社平工資、退休的年齡、各種補貼、國家調增的部分以及過渡性養老金(部分人員才有)。
所以,我們對比别人的養老金,不能簡單地以工齡長短來對比,不是說 30 年工齡的補發金額就是 15 年工齡的 2 倍。主要分析如下:
一、養老金補發不能按照工齡年限進行簡單對比。
我們拿到手的養老金是有三個部分組成的: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有些人沒有)。我們來兩個公式,見下圖 1 和 2 兩張表。
圖 1,可以看出,有一些人有三個部分的。
圖 2,可以看出,有些人隻有 2 個部分。
如何計算補發金額呢?不能簡單地按照工齡來算,而是需要同時用到養老保險繳費指數、當地養老金計發基數上漲金額和補發時間等要素。如果在這些要素都同等的條件下,工齡 30 年補發的錢是工齡 15 年的 2 倍。
但是,每個地區、每個人員的情況各不相同,所以,工齡 30 年和工齡 15 年的兩個人不能直接對比補發的金額,不能按照工齡 * 上漲比例來補發。有可能出現工齡 30 年的人補發的錢不如工齡 15 年的人補發的多呢,當然了,也會出現前者比後者 2 倍還多的情況。
(1)條件相同。
假設某地區,2 月份的養老金基數為 7000 元,10 月份公布上調養老金,2022 年要按照 7600 元計發基數。那麼,要給退休人員補發 8 個月的差額。
假設有老 A 和老 B 兩個老人,其他條件都一樣。一個 30 年工齡退休,一個 15 年工齡退休。那麼,老 A 的補發數額為:
舊标準 7000 元養老金計發基數:計算基礎養老金 =2100 元。
新标準 7600 元養老金計發基數:計算基礎養老金 =2280 元。
那麼,老 A 每個月的差額為 180 元,需要補 8 個月的,一共需要補 1440 元。
老 B 隻有 15 年工資,他需要補發的金額:
舊标準 7000 元養老金計發基數:計算基礎養老金 =1050 元。
新标準 7600 元養老金計發基數:計算基礎養老金 =1140 元。
那麼,老 B 每個月的差額為 90 元,需要補 8 個月的,一共需要補 720 元。
可以看出,如果同一地區的兩個人,其他要素都一樣的話,工齡長的人補發的多,30 年工齡的是 15 年工齡的 2 倍。
(2)條件不同。
按照以上公式,條件不同,補發的時間長短不同,都會帶來不同的結論。比如,定額部分、挂鈎部分、傾斜部分都各有不同。舉一個例子;同樣的工齡,你在職時按照平均工資的 60% 繳納,你的領導按照平均工資的 300% 繳納,退休之後,後者的補發金額肯定遠遠高于前者啊。
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有的 30 年工齡的補發數額高于 15 年工齡的 2 倍,有的少于 2 倍。其實,對比的意義不太大,隻要繳費年限長、數額大,就會享受到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紅利。
三、總體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長效機制。
根據以上公式和原則,總體上體現出了 " 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漲得越高 " 的基本規則。因為工齡是影響養老金調整其中一個因素——養老金調整中的挂鈎調整,一是與養老金水平相挂鈎,二是與繳費年限(工齡)相挂鈎,就是為了鼓勵大家 " 多繳、長繳 "。
所以,工齡超30 年的人繳費年限長,養老金漲得也就越多,反之,如果繳費年限隻有 15 年,那麼,你得到的養老金漲得一般,甚至就是最低标準。
您認為:按照工齡挂鈎合理嗎?多多轉發,希望政策更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