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出去外面吃個東西
有些人奉行 " 手機先吃 " 原則
吃個飯都得拍個照
發個朋友圈證明 " 到此一吃 "
東西吃了,相片拍了
朋友圈發了
可一些隐私問題還得做好呀
有人因爲不注意自己的隐私
結果被人惡作劇
" 幫 " 點了價值 43 萬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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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3 日
雲南昆明的小王和同學
出去外面吃火鍋
吃的時候随手把照片分享到了朋友圈
然而
因爲照片無意露出桌上的點餐碼
被人惡意下單
價值 43 萬元的菜
小王說
剛開始店員拿來酒和自己核對
這才發現有誤
店員還以爲是系統出了問題
菜單陸續點到了 43 萬
發覺有人惡意下單後店家幫自己換了座位
" 店員把 6 萬多的酒拿給我們,問是不是我們下的單,那時候就開始發現問題。"
沒想到
下單也一直沒停
最後累計到 60 多萬
據小王曬出當時的菜單
其中鴨血被點了 1850 份
鱿魚被點了 2580 份
蝦滑更是達到了 9990 份
小王表示
不知道是誰會開這種惡意的 " 玩笑 "
雖沒有造成損失
但給店家添了不少麻煩
店内的系統也查不出下單的号碼
後續自己清理了朋友圈
想提醒大家曬照需謹慎,避免洩露信息
不少網友表示
因朋友圈曬照洩露二維碼
造成損失或者被惡作劇的事情
真的不少
有網友建議改進掃碼點單的系統
點餐距離太遠的不能下單
其實
" 惡作劇點單 " 事件并非個例
有律師表示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
意思表示真實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因此
網友或者路人 " 主動 " 掃碼
爲顧客點單
違背了顧客的真實意思表示
該點單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對顧客而言合同無法成立
除非顧客事前委托或者事後追認
根據《民法典》規定
受到欺詐的商家
可以請求撤銷并追究行爲人的過錯責任
如果造成損失
商家可以要求惡意或虛假
爲顧客點單的網友或路人
承擔賠償責任
" 網友或路人能‘代爲’點單,說明相關信息可能遭到了洩露,一方面我們個體需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另一方面若發現侵害個人信息的線索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比如報警等方式,避免因個人信息洩露或被侵害而引起擴大的損失。"
各位
曬朋友圈的時候
記得保護好自己的隐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