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4 年 10 月 17 日,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周政利用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包裝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人員錄用、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 605 萬餘元。2003 年至 2021 年,周政利用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糧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采取虛報住房獎勵、虛列開支、虛增獎金等方式騙取公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計人民币 241 萬餘元。2013 年至 2014 年,周政利用擔任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地産集團深圳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濫用職權,違反規定推動相關項目,共計造成國有資産損失人民币 1.01 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周政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周政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周政進行了最後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衆四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總台央視記者 奚丹霓 張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