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銀行卡、微信、支付寶
還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
個人賬戶收款高于這個數
2023 年 10 月,一家企業曾因個人賬戶收款未報稅構成偷稅,僅罰款就高達 300 萬元。
那麽個人賬戶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曾給出明确答案:
這 3 種情況,會被重點監管
1. 任何賬戶的現金交易超過 5 萬元;
2. 公戶轉賬超過 200 萬元;
3. 私戶轉賬超 20 萬元 ( 境外 ) 或 50 萬元 ( 境内 ) 。
15 項可疑交易重點監管
1. 短期内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2. 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3. 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4. 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
5. 周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
6. 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内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7. 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啓用,且短期内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8. 短期内頻繁地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彙款;
9. 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
10.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内累計 100 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11. 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嚴重地區的客戶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明顯增多,短期内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12. 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13. 有意化整爲零,逃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
14.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爲;
15. 金融機構經判斷認爲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爲。
央行發布的銀發〔2018〕125 号文件中提到,非銀行支付機構也需要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也就是說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大額交易也會被稽查到!
" 雙高 " 人群監管更嚴!
1.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曾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明确:
①将建立健全以 " 信用 + 風險 " 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依法加強對高收入高淨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
②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行業、地區和人群,根據稅收風險适當提高 " 雙随機、一公開 " 抽查比例;
③對隐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 " 稅收窪地 "、" 陰陽合同 " 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爲,加強預防性制度建設,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
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
①将重點關注高收入行業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各項工資、薪金所得,尤其是各類獎金、補貼、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勵所得;
②推進年所得 12 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常态化管理,不斷提高申報數據質量,加強申報補繳稅款管理;
③對以各種發票沖抵個人收入,從而偷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爲,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④對投資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從法人企業列支消費支出和借款的,應認真開展日常稅源管理和檢查,對其相關所得依法征稅;涉及金額較大的,應核實其費用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
⑤加強稅務機關與公安、工商、銀行、證券、房管、外彙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與機構的協作,共享涉稅信息,完善配套措施。
1. 遵守法律法規,不進行非法交易、洗錢等違法行爲;
2. 在使用微信、支付寶等平台進行轉賬收款時,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不要随意洩露給他人;
3. 如果轉賬收款金額超過了規定的數額,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接受審查。
來源:中國會計報、政法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