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3 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份民事判決書,引起了市場關注。
投資人李某投資 100 萬元,6 年後資金縮水隻剩下 1.99 萬元,虧損幅度盡然高達 98%。一氣之下的她,把私募基金北京乾元泰和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和托管券商告上了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與此同時,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由乾元泰和賠償李某本金損失 30.656 萬元;除此之外的本息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這也意味着李某隻能拿回約三成的損失,其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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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年投資虧損 98%
除了失聯等戲碼,投資私募産品組最大能虧損多少?日前,裁判文書網的的一份民事判決書,引起了市場廣泛關注。
2015 年 12 月,李某購買了北京乾元泰和旗下名為乾元泰和複利 1 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産品。2021 年 12 月,李某卻隻能贖回 1.99 萬元,損失超過 98%。除此之外,在基金存續期間,李某未進行其他贖回操作。
随後,李某将乾元泰和及其産品托管券商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乾元泰和與托管券商賠償自己的本金 98 萬元。
乾元泰和對此表示,自複利 1 号成立以來,依照基金合同約定,每周均以短信方式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淨值信息,每月開放一次贖回。最後一次披露是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複利 1 号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的淨值為 0.3277 元。乾元泰和據此認為,淨值從初始 1 元跌到 0.3277 元,屬于市場風險原因導緻,投資者已知曉風險,應自行承擔損失。
而從 2021 年 10 月起,這款産品停止了淨值披露,乾元泰和表示,這是由于實控人劉宗智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病故,公司無法繼續經營,因而未按合同約定披露淨值。
法院認為,乾元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未依協議約定對基金淨值在 0.3277 元至 0.02114 元期間向李某進行及時披露,導緻李某損失 306560 元,乾元公司對此确認并同意進行賠償。
此外,在庭審過程中,托管券商提供了募集賬戶流水、對估值和定期報告的複核系統截屏,投資監督的系統截屏,以及多達 38 封提示管理人違規投資行為的郵件。用以證明履行了托管人相應義務,不存在違約情形。法院對此進行了認可。
私募投資者該怎麼做?
故事中的李某本次投資經曆也引起了不少投資者的關注。" 産品跌到 3 毛多的時候,為什麼不贖回,這六年她是不是沒有看過賬戶?"," 她是不是虧損後,準備博市場反彈。" 對于李某為何要等待産品清算才贖回,坊間也有着不同的揣測。
随之而來的問題是,一名合格的私募投資者應該怎樣做?
某券商資管人士表示:" 投資者選擇私募基金,公司的過往業績表現要看,私募公司的那些資質或者背景應該有一些了解。從這個角度或者曆史表現來說,明星的基金管理人可能是不錯的選擇。買完産品不能放在那裡不管,私募基金也有年報或者半年報等信披的要求,每個月私募基金公司發送的月報肯定是需要看的。不能放在那裡不管。"
通常私募産品也會設置止損線和清盤線。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的乾元複利 1 号淨值一度跌到 3 毛多。某中型券商資管人士指出,可能這隻私募産品沒有設立清盤線和止損線,需要具體看合同的約定。即使沒有止損線,投資者也要有自己清晰的止損、止盈線。"
上述券商資管人士進一步指出,本次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基金公司的核心人物去世了,導緻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産品也沒有立刻做出應急措施,這實際上對私募基金公司的投研實力以及公司治理的完整性地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投資者在選擇小型私募基金公司時,也需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中基協官網顯示,乾元泰和成立于 2014 年 5 月,管理規模區間為 0-5 億元。
今年 1 月,中基協就已發布紀律處分告知書,取消了乾元泰和會員資格并且撤銷其管理人登記。
1 月,鑒于無法取得有效聯系,中基協官網發布《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北京乾元泰和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披露了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 經查,乾元泰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已故,其餘高管均已離職;無在職人員,無實際辦公場地,不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基本設施和條件。中基協拟取消其會員資格,撤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此外,私募投資者應當明白的是,對于托管券商而言,并沒有直接和投資者對接,隻是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服務,如投資者适當性方面、信息披露等。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