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段 " 女童小區内遭烈犬撕咬 " 的視頻在社交網絡傳播。視頻内容觸目驚心,在一棟居民樓下方的草地上,一隻大型黑色犬隻瘋狂撕咬倒在地上的孩子。另一隻白犬不停在周邊轉圈,有人拿着拖把試圖驅趕犬隻。
這件事引發全網關注的原因至少有兩點,一是孩子受傷嚴重;二是兩隻體型碩大的犬隻在小區裏自由活動,令人感到不安。
10 月 16 日晚,四川成都市崇州市公安局通報,鄧某與女兒唐某在小區樓下行走,遇一黑色犬隻和一白色犬隻,黑色犬隻對唐某發起攻擊,将其咬傷。經診斷,唐某全身多處咬傷,右腎挫裂傷,右側肋骨骨折。10 月 17 日淩晨,女童母親在社交平台發文稱 " 孩子目前昏迷,已轉入華西醫院進行後續治療 "。會診醫生朱育春說:"20 多處的撕咬傷,最長的有 8cm,真是讓我這個兩個娃的老爹不忍直視。"
據悉,涉事犬隻是一條羅威納犬,有主人。羅威納犬身體強壯,動作迅猛,氣勢強悍,雖然不在《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禁養之列,但已被多座城市列爲禁養犬。女童母親表示,警方告知其涉事黑犬已被找到,目前還在排查尋找狗主人。
很多人關心的 " 狗爲什麽沒牽繩 ",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平時也在提醒業主遛狗要牽繩,但有些業主就是不聽。
問題就出在這兒,隐患也出在這兒," 繩 " 之以法是關鍵。《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明确規定:攜帶犬隻出戶的,應系犬繩。遛狗不牽繩是違法行爲。《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也明确規定,養犬人應當對犬隻拴養或者圈養,妥善管理犬隻,攜犬出戶要将犬隻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爲犬隻佩戴标識牌,及時制止犬吠和犬隻攻擊行人的行爲,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既然違法違規,既然有主人,就務必要找到主人。放縱惡犬傷人者,不能輕饒。惡犬咬傷的不僅僅是一個小女孩,還有那些有小孩的家庭、那些怕狗的人,它咬開了 " 潘多拉魔盒 ",不妥善解決,将會帶來很多連鎖反應。讓法規擲地有聲,不僅是爲孩子讨一個公道,對那些 " 拴狗繩 " 文明養犬的人也是一種公平和尊重,更好地維護公共安全。
現代快報 + 評論員 覃甚顔
(校對 季林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