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乎上有一個熱議:我目前是公務員正處級(可能升不到副廳了),如果去國企任職可拿 45 萬元年薪。這兩種情況,我應該怎樣選擇?
這就是一個僞命題,現實中的正處級幹部不可能到某乎上提出這種問題,如果有,那麽,他不配當正處級。對于這種人生命題,一個正處級幹部不會拎不清的。
如果非要當一個問題來回答,現實确實存在這樣的選擇。比如,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正處級,可能會安排去企業任職,職級也許是平級也許是提拔半格,但是,年薪肯定是高的,否則,沒人傻到去交流任職。
遇到這種情況,無非是這幾個情況:
【1】正處級實職,年齡大了或受職數限制,無法在體系内再提拔爲副廳級。轉任當地國企當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或者是副書記、副總甚至是大型國企中層。年薪至少翻倍,沒有這個誘惑,是個人也會選擇。
【2】正處級實職,在系統内晉升副廳級無望,可能會交流到大型國企提拔半格任職,比如,去大型國企任副廳級的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或副職。職級提拔半格,年薪翻一倍以上。這種操作,也是一種常見的情況。
【3】正處級虛職,晉升無望,平調到國企任正處級實職,年薪翻一倍。
總體上來說,按照組織程序,從公務、事業單位去國企任職,正處級的職級至少是平級交流任職,提拔半級去任職的也不少見。到大型國企,至少是管理層或重要的中層實職,年薪至少要翻一倍的。45 萬年薪,也是一個常見的數字,百萬級别的也不少見。
至于去不去,主要幾種情況:
【1】組織上征求你的意見,給你一個退路,讓你享受一下高薪的待遇。既然組織征求你的意見,你可以根據你的實權情況、家庭情況、國企的穩定情況、工作地點變換的距離情況來選擇。既然組織上給你一個退路,目的是解決你的待遇問題,條件是讓你讓出這個職位,選擇去的人不在少數。當然,你也可以拒絕組織上的美意。
【2】組織上安排你去,甚至開完了黨委會,通知你去。你必須去,否則,就是違反組織意圖,不服從組織安排。組織上已經決定了,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由不得讨價還價,遇到強勢的一把手,甚至敢處分你。
【3】你看晉升無望、想多掙一點錢,可以向組織提出,交流到企業任職。這本身就是你自己的意願,在有機會的條件下,組織可能會操作成功。
綜上,遇到以上情況,你必須去的,咱們别讨論了。可去可不去,征求你的意見,一般要從四個條件分析:
一是實權與年薪的性價比,比如,正處級實權,不一定看得上年薪 45 萬。
二是發展前景,如果體系内有晉升機會,很多人還是願意在體系内向上發展的,如果被安置到了企業,基本上斷絕了晉升的可能,目的就是拿高薪了。
三是家庭情況,如果讓你去偏遠的國企任職,抛家舍業,那麽,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有些大城市的正處級,不會去偏遠的企業任職的。
四是企業的穩定程度,如果企業就是一個爛攤子,未來風險很大,你也需要考慮目前的穩定與未來的風險,從而做出抉擇。
綜上,如果是您,您會怎麽選擇呢?歡迎大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