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孫蘇皖)知名微信公衆号賬号 " 新世相 " 被 " 山寨 " 了。" 山寨 " 公衆号上幾乎每篇文章的關鍵字或話題,都能從 " 新世相 " 公衆号上找到一篇或多篇同類型的文章。爲此," 新世相 " 将 " 新時相 " 告上法院,南京玄武法院判決,要求被告立即更名,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 新世相 " 作爲頭部微信公衆号賬号,賬号簡介說明爲 " 每天最後一分鍾的人生學校,我們終将改變潮水的方向 "。自 2015 年起開始發表文章,至起訴時," 新世相 " 發文已近 2000 篇,公衆号總用戶數已突破 1000 萬,每篇文章的閱讀量基本在 10 萬以上,已經爲多家著名品牌進行廣告宣傳,具有較高商業價值。
因 " 新世相 " 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它被 " 山寨 " 了。2018 年,有個微信公衆号賬号,由 "5117998com" 改名爲 " 新時相 ",公衆号簡介說明爲 " 我們關注年輕人,年輕人也關注我們,我們不想改變潮水的方向,我們就是潮水,就是方向 "。2018 年 4 月 6 日 " 新時相 " 公衆号的發刊詞說明:我們不是新世相,也不是新新世相,而是根本就不同的新時相,反映新的時代相貌,成爲新的時代氣象。新世相的口号是 " 我們終究改變潮水的方向 ",而我們新時相則不想或不屑改變潮水的方向,因爲我們自己就是潮水,就是方向。
經比對,被告 " 新時相 " 公衆号上幾乎每篇文章的關鍵字或話題,都能從原告 " 新世相 " 公衆号上找到一篇或多篇同類型的文章,甚至出現幾乎同一時間、針對同一話題,兩個公衆号同時發文的情形。原告發現後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更改微信公衆号名稱以及簡介,删除以 " 新時相 " 署名的文章和損害原告商譽的文章,在公衆号中發布置頂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以及合理支出 10 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立即更改 " 新時相 " 微信公衆号的名稱、簡介,且立即删除以 " 新時相 " 公衆号署名的文章以及損害 " 新世相 " 公衆号商譽的文章;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包括合理費用)25000 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玄武法院知産庭副庭長李海橋表示,公衆号名稱是區分公衆号最明顯、最主要的特征," 新時相 " 與 " 新世相 ",無論是讀音、字形、視覺效果都是非常相像,兩者構成近似,容易造成混淆誤認,兩者之間構成競争關系。公衆号的推廣很大程度上依靠文章的轉發,借助 " 新世相 " 的知名度," 新時相 " 利用近似性,吸引讀者産生認同感、樂于轉發、分享和添加關注,因此分散了公衆對 " 新世相 " 的關注度,減少了 " 新世相 " 文章的轉發、分享機會,導緻 " 新世相 " 的流量和交易機會減少。" 新時相 " 的發刊詞雖然作出表态,但是根本無法幫助公衆進行準确區分,且從發刊詞可以看出,被告知道 " 新世相 " 公衆号,其簡介是從原告發刊詞演變而來,語言處處針對原告,其目的是既想攀附又要打壓,構成诋毀原告商譽的不正當競争行爲。
(編輯 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