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11 日電 據 " 平安武漢 " 微信号 11 日消息,武漢市公安局調整四項戶口遷移政策相關條件和辦理規定,并已于 12 月 7 日實施,其中提到取消原購房落戶業務中 " 首次交易商品房 " 以及購房面積、金額等條件限制。
據悉,此次優化人口落戶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調整中心城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随遷落戶條件。取消中心城區夫妻投靠落戶的婚齡限制,在全市實行統一的夫妻投靠及子女随遷落戶政策。已結婚登記的夫妻一方爲本市戶籍,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非本市戶籍的另一方和符合随遷條件的子女,可申請落戶。原 " 新城區、開發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随遷 " 和 " 中心城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随遷 " 兩項業務合并調整爲 " 夫妻投靠及子女随遷 " 業務。
調整購房落戶條件。取消原購房落戶業務中 " 首次交易商品房 " 以及購房面積、金額等條件限制。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購買自有産權房屋,取得不動産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所有權證書,房屋證載用途爲住宅 ( 集體土地自建房除外 ) ,可申辦落戶。原 " 購買新城區商品房落戶 " 和 " 購買中心城區商品房落戶 " 兩項業務合并調整爲 " 自有産權住房落戶 " 業務。
調整新城區戶籍人員遷入中心城區、開發區落戶條件。取消新城區戶籍人員遷入中心城區、開發區落戶需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滿 1 年的條件。新城區戶籍人員在中心城區、開發區有自有産權房屋,取得不動産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所有權證書,房屋證載用途爲住宅的,可申請落戶。
進一步優化積分入戶政策。進一步調整完善積分入戶辦法,提高 " 居住年限 "" 繳納社保 "" 合法穩定住所 ( 含租賃 ) " 分值權重,确保三項占比在 50% 以上,爲普通勞動者落戶武漢提供便利。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鄭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