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産業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子基金管理人招募公告
爲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聚焦 " 深學争優、敢爲争先、實幹争效 ",實施 " 千百億産業培育行動計劃 " 和開展 " 産業發展項目建設增效年 " 活動,發揮财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優質社會資本聚焦漳州,根據《漳州市産業引導基金管理辦法》(漳财金〔2021〕1 号)等相關規定,漳州市産業引導基金現面向全國公開征集遴選 2024 年度子基金管理機構,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漳州市産業引導基金簡介
漳州市産業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是由漳州市政府設立并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專業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主要圍繞漳州市 "9+5" 産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規範管理、防範風險的原則,将子基金具體運作及項目選擇權歸于市場,促進資本招商、科技成果轉化及産業化應用,扶持我市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發展、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加快構建現代産業體系,不斷提高我市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争力。
二、申報子基金基本要求
1. 投資領域。主要投向裝備制造、食品加工、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大健康、綠色化工等相關領域。子基金累計投資于以上投資領域的金額不低于子基金規模的 60%。
2. 注冊區域及返投比例。子基金應在漳州區域内注冊,且投資于漳州轄内企業的資金不低于引導基金對子基金出資額的 1.2 倍。
3. 出資比例。引導基金出資比例最高不超過單一子基金總認繳規模的 40%。子基金全部出資在 3 年内到位,子基金采用分期實繳的,子基金管理人需說明分期出資的規劃、投資進度安排及後期出資繳付條件等。引導基金與其他出資人按認繳出資額同比例分批出資,同時保證引導基金的出資時間不早于其他出資人。
4. 投資限額。子基金對單一項目的投資金額原則上不超過被投資企業總股本的 30%,且不超過子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 20%。
5. 存續期限。子基金存續期限(投資期 + 退出期)不超過 8 年;延長期不超過 2 年,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6. 管理費。管理費綜合考慮子基金認繳出資額、存續期限及全體出資人意見,管理費用收取标準如下:投資期内,按子基金實繳金額爲基數提取管理費;退出期内,按尚未退出項目投資金額爲基數提取管理費;延長期内不再提取管理費。
7. 收益分配。子基金投資收益分配采取整體 " 先回本後分利 " 和項目 " 即退即分 " 的原則,子基金門檻收益率不低于 6%/ 年(單利)。
8. 儲備項目。爲提高子基金運作效率,子基金管理機構在申報時應向引導基金提供不少于子基金首期實繳出資 50% 的儲備項目清單,儲備項目與子基金投資策略和領域相匹配,且漳州轄内儲備項目拟投資金額高于引導基金首期實繳出資額。
三、子基金管理機構基礎門檻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依法設立,實繳資本不低于 1000 萬元,具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登記備案資質。
2. 具有健全的投資管理、風險控制、财務管理、項目遴選和投資決策機制,且股權投資曆史管理規模不低于 3 億元。
3. 曆史投資業績優良,有較強的投資和投後管理能力,至少有 2 名具備 3 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相關投資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至少主導過 2 個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退出案例。
4. 具備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能在規定期限完成資金募集工作;管理人實繳出資額不得低于子基金認繳規模的 1%。
5. 管理團隊穩定,專業性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信譽,無違法違紀、司法機關和行政主管機關處罰等不良記錄。
四、申報材料
1. 企業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複印件加蓋公章)。
2.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基金管理人備案證明。
3. 過往管理經驗,參與設立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的成功經驗。提供 2 個以上成功退出案例簡介,包括投資周期和年化收益率等。
4. 需提供基金管理機構募集能力和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的承諾函,或管理機構兜底的出資額承諾函;或提供社會出資人出具的出資承諾函(若有)。
5. 基金管理機構核心管理團隊簡介。
6. 子基金設立方案。
7. 拟投資項目儲備。
請有意向的基金管理機構至漳州市産業股權投資有限公司面談,領取《漳州市産業引導基金子基金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及方案的要求》,地址:漳州市龍文區碧湖城市廣場 2 幢 7 層。聯系電話 0596-2028177,1802065886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本公告從發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止,子基金管理機構采取市場化公開方式進行招募,随報随評,不設定集中申報和遴選時間。)
五、申報流程
公開征集— > 方案申報— > 資格初審— > 盡職調查— > 專家評審— > 公示決策
六、其他事項
1. 子基金管理機構應承諾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緻性負完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報資格,嚴重的将依法追究責任;
2. 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3. 本公告僅是一種邀約邀請行爲,并不構成法律上的要約。基金管理機構将根據上述程序擇優确定,如未入選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夥協議由各方後續在不違反本公告相關要求前提下協商拟定;
4. 漳州市産業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對申報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權。
特此公告。
漳州市産業股權投資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5 日
來源:漳州市國有資本運營集團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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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投資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3/531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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