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13 日,西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協原副主席、茫崖市原市委書記孔祥輝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孔祥輝有期徒刑 13 年,并處罰金 200 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0 年至 2019 年 1 月,被告人孔祥輝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工作委員會書記、茫崖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公司及個人在項目承攬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有關個人給予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 3100 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孔祥輝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孔祥輝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積極退賠大部分贓款贓物,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孔祥輝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荒唐!市委書記花 306 萬元多次和妻子整容
據公開簡曆顯示,孔祥輝,男,漢族,1962 年 4 月出生,山東平邑人,1984 年 7 月參加工作,1989 年 9 月入黨,研究生學曆。
孔祥輝從青海省烏蘭縣林場的一名技術員幹起,此後逐漸成爲青海省海西州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海西州茫崖工委書記、海西州政協副主席。
2018 年 2 月 22 日,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批複,同意撤銷茫崖行政委員會和冷湖行政委員會,設立縣級茫崖市。
2019 年 2 月,孔祥輝成爲茫崖市的首任市委書記(副廳級)。
然後孔祥輝任職不到 2 年,2020 年 12 月 11 日,孔祥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任上落馬。
2021 年 5 月 24 日,孔祥輝被雙開。
經查——
孔祥輝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漠視黨紀國法,大搞權錢交易,将政治意識、規矩意識抛于腦後。違反政治紀律,訂立攻守同盟、僞造證據、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服務對象禮金、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并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調動安排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接受服務對象禮金、宴請、旅遊及裝修服務;違反工作紀律,幹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對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貪欲膨脹,将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承發包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涉嫌職務犯罪。
此外,2022 年 4 月,青海省紀委監委通報 5 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中就有海西州政協原副主席、茫崖市委原書記孔祥輝接受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宴請等問題。2015 年至 2020 年,孔祥輝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任某安排的赴廣西桂林、貴州黃果樹、海南三亞、雲南昆明等地旅遊;多次接受任某在西甯、茫崖、成都等地的宴請;多次和妻子赴成都、上海等地美容整容,花費 306 萬元,肆意揮霍違紀違法所得。孔祥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