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1 日,大吉,宜清掃垃圾。
昨天上午,連續兩個消息傳來:
重慶姐弟墜亡案被告人張波、葉誠塵被執行死刑。
北大學子弑母案被告人 吳謝宇 被執行死刑。
這兩起案件一直備受關注,犯罪者罔顧人倫痛下殺手,引起了幾乎全民公憤。
現在趕在一月份的最後一天執行死刑,不留垃圾過年,也算是大快人心。
三人被執行死刑的新聞一經發出,立刻轉了上萬條。
與此同時,另外一個話題也恰好上了熱搜:年味兒真的開始上來了!
網友一看笑了,那這可不确實就是年味兒有了嗎?
雙喜臨門,大快人心!
兩條執行死刑的新聞,很快也傳到了國外。
外國多個網站也對此進行了報道:
《中國情侶被死刑:因新女友将其視爲 " 未來負擔 ",父親将兩名親生幼兒從 15 樓陽台扔下緻死》
《中國男子爲了與情婦爲開啓新生活,将其兩名幼子從公寓窗戶扔出後,被執行死刑》
《父親将孩子從 15 樓陽台扔下謀殺後,一對情侶被執行死刑》
這些報道除了報道重慶姐弟墜亡案的具體細節外,也提了同日執行死刑的吳謝宇案。
不過,外媒少不了對中國陰陽怪氣的指責,暗示中國執行死刑不夠人權。然而……這些新聞的評論區,可謂是 " 大翻車 "!
全世界各地的網友,都開始紛紛贊同這次中國的兩個死刑執行:有死刑太好了,有死刑才能真正懲罰罪人啊!
" 我剛剛讀了什麽?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邪惡的怪物。"
" 看到真正的正義降臨在兩個怪物身上,真是令人耳目一新。"
" 他們也應該被扔下陽台,體驗那些無辜孩子所經曆的同樣恐怖。"
" 他們的懲罰是公正的。我無法理解怎麽會有人能對兩個無辜的孩子下此狠手,邪惡得令人難以置信。"
" 我們也需要死刑,這才是對這種罪行的正确判決。"
" 要是在澳大利亞,這個父親就會在法庭上哭,說他童年時期遭到過母親虐待。然後法官一拍手腕,十年就放出來。
中國幹得好。"
" 中國做得好,就算我不是特别喜歡中國,也得說這才是對這種罪行的正确懲罰。我爲這些孩子和他們的母親感到難過,什麽樣的父親會殺死自己的孩子?"
" 原來不需要等 30 年再處刑。"
" 不需要無休無止地呼籲,或者爲了最人道的處決方式絞盡腦汁大驚小怪。"
" 不需要花納稅人的錢好吃好喝地養着他們。"
" 這件事發生在 2020 年,他們在 2021 年被判有罪,提出上訴,并在 2024 年被執行死刑,一共不到 4 年。
非常高效,比我們可悲的效率要高得多。"
" 非常值得尊敬的中國效率!"
兩起命案,都實在太惡劣,判死刑完全合法合情。
北大學子吳謝宇用殘忍的手法殺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花了相當長的時間處理屍體,僞造母親身份進行詐騙,毫無悔意。
而重慶姐弟墜亡案,更是令人發指。
張波爲了和新女友葉誠塵在一起,策劃半年,将兩個親生的孩子從陽台上扔了下去。
當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曝光時,更是讓衆人遍體生寒。他們極端蔑視生命,就像是讨論今晚吃什麽一樣,讨論着如何殺死兩個無辜的孩子,字字句句之中都透露着冷血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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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一審、二審被判死刑,以及 1 月 31 日被執行死刑,很多人都說,最公平的,是同罪奉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對于這兩個惡魔來說,也應該直接将他們從陽台扔下去,才算爲孩子出了一口惡氣。
不過現實裏,顯然不能這麽執行,人不人道另說,但實在是太費精力費時間,還要費勁疏導可能看到的人。
那麽,現在國内外的死刑是怎麽執行的呢?
目前,美國大多數實行死刑的州,都将注射死刑作爲其主要或唯一的執行方法,如加州、佛州、喬治亞洲等。
還有一些州允許被判死刑者選擇電椅和槍決作爲代替,或者極少數情況下,也允許絞刑。
不過今天還出了一條新聞,美國阿拉巴馬州近日對一名死刑犯實施氮氣處決。
死刑犯名叫肯尼思 · 史密斯,1988 年因受雇殺人被判死刑。
他在 2022 年先被執行了注射死刑,結果因爲靜脈特别不明顯,注射程序出現失誤,一直到第二天都沒成功,他竟然僥幸活了下來。
于是法院改爲氮氣處決,讓他通過面罩吸入氮氣窒息死亡。本來預計這是一個無痛且人道的過程,幾秒鍾就會昏迷,幾分鍾就會死亡。結果,第二次死刑,他在床上搖晃掙紮了好幾分鍾,試圖用力掙脫束縛,22 分鍾才被正式宣布死亡……
這個事情在美國引起了很大的争議,有說不人道的,也有說他活該的。
而目前在國内,死刑暫時還是采用三針注射,它由三種藥物的連續注射組成。
先注射麻醉劑迅速使囚犯失去意識,然後注射癱瘓劑用于癱瘓囚犯的肌肉,包括呼吸肌肉,從而停止呼吸。
最後,注射一種藥物,直接作用于心髒,導緻心髒停搏。
(示意圖)
根據法警說法,這三針是同一通道,機器控制,有自動的時間間隔。唯一需要人工操作的是紮止血帶、消毒和靜脈紮針,然後按執行按鈕。消毒是程序流程,也爲了保證執行人員不被感染。
這樣運用機器的死刑方式,三名法警同時按下各自的按鈕,也是爲了減少執行人員的心理影響。
畢竟,殺人犯剝奪他人生命也許沒有絲毫愧疚之心,但對于普通人來說,這可能會造成極大的創傷。
這次兩起死刑執行在國内外引起那麽大反響的原因之一,毋庸置疑,是因爲死刑一直是一個有争議的話題。
在法律界一直有廢除死刑的争議,然而,死刑恰恰是對社會正常法治秩序和人倫道德的最好維護。
在當今社會,死刑的實施被視爲一項需極度謹慎處理的措施,僅針對那些罪行極其嚴重、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的個體。
這些罪大惡極的罪犯,嚴重違背了基本的人倫道德,深深踐踏了社會公衆的認知與情感,引發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後果——如果真的讓他們毫發無損地活下去,才是真的違背人類社會樸素的道德觀。
殺人償命,血債血償,天經地義。這些罪犯剝奪了他人生命,也許隻有當他們自己面臨同樣命運時,才能真正意識到自己犯下了何種罪孽。
死刑是懲罰,更是震懾。隻有這最終的震懾存在,才能減少更多悲劇發生,不讓更多的無辜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