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相關配套制度規則同步發布實施。全面注冊制改革優化了股票發行上市條件,設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堅持以信息披露爲核心,将過去核準制下的發行條件盡可能轉化爲信息披露要求。這種事前公平的準入制度、事中完善的信披制度,對證券中介機構履行 " 看門人 " 把關責任提出了較高要求。
注冊制改革要求壓實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中介機構的 " 看門人 " 責任,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由 " 受理即擔責 " 調整爲 " 申報即擔責 ",并将保薦人對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 " 全面核查驗證 " 要求調整爲 " 審慎核查 "。這意味着,中介機構的把關責任進一步前移。
證券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是提高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環節,是防範證券欺詐造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基礎。不過,在實際操作中,證券中介機構違法案件、部分主體失職缺位現象時有發生。中國證監會公布數據顯示,去年全年辦理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件 44 件,涉及 36 家中介機構。從中不難發現,涉案機構執業質量和程序存在缺陷。有的未按計劃履行基本盡職調查職責,未發現公司重要生産業務停産等異常狀态;有的對存在舞弊迹象的業務資料未保持職業警惕,出具存在虛假記載的報告;有的未履行編制查驗計劃等法定程序,未對公司主要業務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必要核查;有的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爲公司評級打分,出具存在虛假記載的信用評級報告……
注冊制改革絕不意味着放松監管要求。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強化日常監管、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聯動,加大對證券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依法嚴肅追究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責任,切實提高違法成本。
證券中介機構應把好信息披露質量關,壓實信息披露責任,提高信息披露針對性、有效性和可讀性。下一步,應審慎核查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對發行人是否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等作出專業判斷,确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确、完整、及時。同時,應提高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質量,增強可讀性,信息披露要讓中小投資者願意看、看得懂,提升企業發行上市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
注冊制的平穩運行,離不開中介機構的勤勉盡責。中介機構應在專業能力、合規風控方面下足功夫,發揮好 " 看門人 " 作用,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營造良好的市場生态,在建設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中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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